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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飛機上還能用PDA嗎?

我年初搭國際線出國時,只有起飛和降落不可以用,飛行途中可以用PDA及NB。
請問現在規定有變嗎?是否已改成全程禁用電子產品?
2006-08-15 17: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飛機 PDA
國內線全程禁用,國際線不清楚

有作國際線的在回覆一下吧
國際線可以使用PDA / NB , 我每月出差國外最少1次.均可在機上使用PDA, 空姐亦沒有要求停用or 其他意見!!
最近飛 英、美 兩國的斑機因安全的理由都禁止吧!
基本上國際線除了起飛跟下降外其餘時間都可以使用PDA跟NB,華航有些班機甚至可以在機上連網,不過每小時要價NT$400,您查看CHT網頁就有了。
華航網站明文規定全程禁用http://www.china-airlines.com/ch/check/check_notice.htm

機上乘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處理原則
1.乘客應依民用航空局規定禁止於機上使用個人電子用品。
2.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2條,搭機旅客於關艙門後至開艙門前期間,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違反本項規定者,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航空公司應於每一航班關艙門後再次對乘客宣達機上禁止使用相關個人電子用品之規定,並告知違規使用為違反民用航空法之行為。
4.對於違反規定之乘客,空服員應立即制止並報告機長,機長並應通知航警處理。
5.航警於接獲通知後應進入航空器並將違規乘客移送法辦。
6.機長或空服員得作成檢舉書,並應協助航警儘速完成筆錄製作,另如有在場旅客檢舉者,得由檢舉旅客協助航警製作筆錄。


請問8/10之後還可以使用PDA嗎?
7/18從上海飛回台灣,搭上海航空和澳門航空,在起飛後十五分鐘且開始下降前,能使用PDA。有不准使用PDA的規定嗎?
lichai wrote:
華航網站明文規定全程...
2.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2條,搭機旅客於關艙門後至開艙門前期間,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違反本項規定者,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恕刪)


上面華航的規定是過度擴張民用航空法了,民用航空法第102條是同法第43條的罰則,同法第43條除了第1項規定與這裡討論無關外,第2項是規定「於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啟艙門止,亦不得使用干擾飛航通訊之器材。」至於干擾飛航通訊器材之種類為何,依同條第3項規定,由民航局公告之。

目前依上開規定禁用之干擾飛航通訊器材之種類,民航局網頁有公告,網址如下:
http://www.caa.gov.tw/big5/content/index01.asp?sno=851
很明顯,不是所有個人電子用品都禁用。國內線限制較多,國際線除了起降階段外,限制較少,主要只禁止有發報傳訊之類的器材。以PDA而言,於國際線非起降階段是可以使用的。

當然,華航如果要做更嚴格的限制,擴及所有個人電子用品,搭乘華航的旅客可能也只好遵守。不過只要沒有違反以上公告內容,是不至於像華航網站寫的會被罰款的。

※民用航空法以上規定網址連結如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K0090001&FLNO=43%2C102
感謝樓上轉貼的航空法連結。個人最近的經驗是可以使用的,並不會被禁止!
六月搭澳門航空由上海回台灣,七月搭長榮由LA回台灣,除了起飛及降落時外,在機上
使用PDA是OK的。我是使用818在開啟飛航模式下看電子書及玩模擬器!
I JUST TOOK FROM BRUNEI TO PHILIPPIES.
USING CHT9000.
IT IS OK. EVEN TAKE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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