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Volkswagen潭子展示中心有進一步溝通,在此補充說明幾點以釐清事實:
1.與潭子業代的賞車中,實際陸續諮詢車輛相關資訊與到店洽談,並非僅一次看車與短暫試駕,對於之前慎選車商及業代這樣的言論深感遺憾。
2.有關合約審閱期的部分,事後了解到汽車買賣契約依法設有72小時審閱期,也有提供「同意拋棄」選項,確實為本人簽署。
3.原本是因到車進度與一些費用認知不同產生爭議,情緒反應或許過激,對潭子據點造成困擾,這部分也表達歉意。
雙方目前已展開誠意協調,期待能在理性溝通下取得妥善處理。
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謝謝據點仍願意協助處理相關問題,希望未來仍能維持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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