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最高可達法定上限40倍,公平會出手開罰了............

公平會出手開罰了............


公平會今天表示,奧迪福斯汽車銷售Audi A6及Volkswagen CV之The Caddy Maxi汽車,於廣告型錄分別宣稱「符合EU6廢氣排放標準」,涉及廣告不實,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奧迪福斯銷售Audi A6及Volkswagen CV之The Caddy Maxi汽車,於廣告型錄分別宣稱「符合EU6廢氣排放標準」及「排放標準從歐洲 4 期變成符合歐洲 5 期」,遭公平會認定為廣告不實,今重罰業者500萬。

公平會表示,去年美國環境保護署指控美國福斯汽車公司違反清新空氣法,業者銷售數款柴油版之奧迪、福斯汽車,以軟體程式進行技術性作弊,於汽車檢測時大幅降低氮氧化物(NOx)排放,但實際上路時,汽車排放污染物最高可達法定上限40倍,為瞭解業者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便主動立案調查。

據公平會調查,奧迪福斯公司於Audi A6 Sedan/A6 Avant汽車型錄廣告,宣稱以潔淨柴油科技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符合EU6廢氣排放標準,於The Caddy Maxi汽車型錄廣告,則宣稱排放標準從歐洲 4 期變成符合歐洲 5 期,廣告給消費者的印象是汽車各項廢氣排放數據,經由正常方式進行測試,數據符合歐盟的排放標準,通過實驗室之檢測,卻是利用軟體作用,例如當軟體偵測到車輛處於測試模式時如方向盤未轉動,則啟動廢氣再循環之控制元件,降低NOx之排放,以符合檢測標準。

公平會強調,業者廣告的整體印象及效果,使人認為汽車是依照正常方式進行測試,其數據符合歐盟標準,事實上卻是利用軟體於實驗室操控降低NOx之排放,扭曲實驗室之檢測結果,已陷消費者於錯誤之認知。

公平會並表示,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8條規定,汽車應取得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始得申領牌照,進而於市場上銷售,該廣告宣稱對於其他遵循正常測試方式,未利用軟體於實驗室操控廢氣排放數據,以取得合格證明之同業競爭者而言,亦形成不公平之競爭;廣告宣稱廢氣排放符合歐盟標準,已造成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規定,併處奧迪福斯公司500萬元罰鍰。



參考蘋果


參考愛車世界
2016-05-27 0:40 發佈
隔壁樓才剛說Audi成為年輕人中的熱門
你就來這麼一篇
交一台S6 Avant就可以去清罰款啦!

又不會痛……

內定份子 wrote:
公平會出手開罰了....(恕刪)


500萬夠嗎?
willexander8 wrote:
500萬夠嗎?...(恕刪)

吊銷合格證比較實際(非公平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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