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太太於2011年4月於高雄市福斯澄清展示廠購入全新GOLF 1.6,作為上班用車,每日來回行駛約22公里(一週六天),往來美術館與五甲之間。購入後約5個月,一日於上班途中下高速公路後即於停紅燈發生DSG變速箱死亡黃燈亮起,原廠將其拖回,更換閥體了事。
又過了3個月,有天太太晚上欲下班發動車子即發出很大的聲浪,開上路車子產生劇烈的震動,隨即將車自停放於路旁並熄火,太太嚇得不敢開並要求我開車到她上班的地方將其開回家,但我重新發動後並無異狀,於是直接將GOLF開回家(太太換開我的車)。太太要求我與她換車開,於是我改開GOLF上班,開了3天並無異狀,但第四天我準備下班,發動車子後車子卻發出很大的聲浪,加油只能使車子緩慢前進,於是緊急打電話叫拖吊車將其拖回澄清廠。隔2天後車廠通知我是點火線圈故障,更換點火線圈即可,我告知車廠希望將其留置車廠詳細檢查,因為我已經不相信福斯。4天後車廠通知一切OK,並保證不會再有問題,於是我將車子牽回。
又過了約4個月(2012年8月),星期一早上(星期日沒開車)太太欲送兒子上學,車子卻無法發動,太太先送兒子上學後打電話要求福斯派拖吊車來,拖吊車到達後說車子於地下三樓無法拖吊,於是拿了電瓶接電,發動後太太將其開至保養廠,保養廠檢查後說一切正常,電瓶沒電只是偶發事件,我們也沒想太多,隔2天又把車子開回家。
沒想到不到半年,2013年2月過年期間,車子再次發生電瓶沒電無法發動(2天前剛從台南開回高雄,前一日沒有發動),將車子接電後自行開至福斯大順廠留置(因大順廠過年期間才有人接電話),待過年後大順廠回覆我,應該是原廠電瓶瑕疵,雖然電瓶沒有保固,但是仍願意更換一全新電瓶給我,我再三要求其確認是否為電瓶問題,保養廠斬釘截鐵確認是電瓶故障。好!我也接受此說法。
2013年4月初,不到2個月的時間,同樣問題再次發生,同樣請拖吊車來接電,開回福斯澄清廠,我要求保養廠徹底檢查車子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保養廠3天後回覆我是電瓶故障,我指出電瓶只換了不到2個月,不可能出問題,保養廠堅持電瓶故障,更換電瓶即可,而且迅速的再次更換新的電瓶,並要求我將車子牽回,我說好,如果同樣事情再發生,貴公司如何處置,保養廠提不出任何承諾。因為他們也不知道這部車出了什麼問題,只能怪罪電瓶,問題是根本不可能連續兩顆電瓶都出問題。
我提出要求自此次電瓶更換後半年內同樣狀況如果再發生,此車必須無條件延長保固一年,我跟保養廠說這是你們對自己維修技術的肯定,但是他們卻說不可能,只說應該不會再發生。請問各位,我這樣的要求很過份嗎,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這部車子,我已經沒有了信任,不敢開到外地過夜,更不可能開到郊外露營,因為怕突然發不動,2年內頻繁進出保養廠,讓我跟我太太疲於奔命。請教各位,我應該怎麼辦? (目前車子仍留置澄清廠)
caesarma wrote:
2013-05-03 13:40 by caesarma
本人的太太於2011年4月於高雄市福斯澄清展示廠購入全新GOLF 1.6,作為上班用車,每日來回行駛約22公里(一週六天),往來美術館與五甲之間。購入後約5個月,一日於上班途中下高速公路後即於停紅燈發生DSG變速箱死亡黃燈亮起,原廠將其拖回,更換閥體了事。
又過了3個月,有天太太晚上欲下班發動車子即發出很大的聲浪,開上路車子產生劇烈的震動,隨即將車自停放於路旁並熄火,太太嚇得不敢開並要求我開車到她上班的地方將其開回家,但我重新發動後並無異狀,於是直接將GOLF開回家(太太換開我的車)。太太要求我與她換車開,於是我改開GOLF上班,開了3天並無異狀,但第四天我準備下班,發動車子後車子卻發出很大的聲浪,加油只能使車子緩慢前進,於是緊急打電話叫拖吊車將其拖回澄清廠。隔2天後車廠通知我是點火線圈故障,更換點火線圈即可,我告知車廠希望將其留置車廠詳細檢查,因為我已經不相信福斯。4天後車廠通知一切OK,並保證不會再有問題,於是我將車子牽回。
又過了約4個月(2012年8月),星期一早上(星期日沒開車)太太欲送兒子上學,車子卻無法發動,太太先送兒子上學後打電話要求福斯派拖吊車來,拖吊車到達後說車子於地下三樓無法拖吊,於是拿了電瓶接電,發動後太太將其開至保養廠,保養廠檢查後說一切正常,電瓶沒電只是偶發事件,我們也沒想太多,隔2天又把車子開回家。
沒想到不到半年,2013年2月過年期間,車子再次發生電瓶沒電無法發動(2天前剛從台南開回高雄,前一日沒有發動),將車子接電後自行開至福斯大順廠留置(因大順廠過年期間才有人接電話),待過年後大順廠回覆我,應該是原廠電瓶瑕疵,雖然電瓶沒有保固,但是仍願意更換一全新電瓶給我,我再三要求其確認是否為電瓶問題,保養廠斬釘截鐵確認是電瓶故障。好!我也接受此說法。
2013年4月初,不到2個月的時間,同樣問題再次發生,同樣請拖吊車來接電,開回福斯澄清廠,我要求保養廠徹底檢查車子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保養廠3天後回覆我是電瓶故障,我指出電瓶只換了不到2個月,不可能出問題,保養廠堅持電瓶故障,更換電瓶即可,而且迅速的再次更換新的電瓶,並要求我將車子牽回,我說好,如果同樣事情再發生,貴公司如何處置,保養廠提不出任何承諾。因為他們也不知道這部車出了什麼問題,只能怪罪電瓶,問題是根本不可能連續兩顆電瓶都出問題。
我提出要求自此次電瓶更換後半年內同樣狀況如果再發生,此車必須無條件延長保固一年,我跟保養廠說這是你們對自己維修技術的肯定,但是他們卻說不可能,只說應該不會再發生。請問各位,我這樣的要求很過份嗎,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這部車子,我已經沒有了信任,不敢開到外地過夜,更不可能開到郊外露營,因為怕突然發不動,2年內頻繁進出保養廠,讓我跟我太太疲於奔命。請教各位,我應該怎麼辦? (目前車子仍留置澄清廠)
嗯,真慘,如果在山上遇到電瓶沒電,應該還好,但是遇到下圖,那才暗...... vw我下次真的不敢買你們家的車了,真的,給我保固十年,我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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