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感覺蠻保護酒駕了....酒駕將加重罰 同車不勸罰3千酒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不知道這個對酒駕的人有差嗎??,而且還是上限....感覺只是作作樣子,這種政府....算了吧。新聞出處大笨到 wrote:http://www...(恕刪)
壞掉了 wrote:台灣的法律感覺蠻保護...(恕刪) 臺灣觀光局可以這樣主打~~~影片用葉少、殷少的新聞畫面「台灣!酒駕者的天堂!在這裡你可以無限暢飲後體驗放鬆開快車的快感!撞死人都不用擔心,只需小小的花費(罰金)會有專業公職人員(市長?)幫你關說,你可以繼續讀書、工作、結婚!」最後打上「台灣!全世界對酒駕者最友善的國家!」
我的雷諾megane2(2003) 追撞第六代lancer(1997) 照樣把它的尾巴都撞不見....我只有換一個保險桿撞到當下以為完蛋了...氣囊要爆了,結果沒爆可能是電腦認為撞擊不夠強,因為力量都被lancer尾巴的形變吸收了
酒駕肇事的女子,昨因與男友口角心情差,開著價值超過百萬的福斯小鋼砲Golf GTI,到北市找友人喝酒,直到清晨接獲哥哥簡訊,趕著回家代哥哥送小孩上課都已經當姑姑了,還打算酒駕載自己的姪子去上課,我的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