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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台灣這件事不要再發生了

現在智慧型手機很發達,
拍一張上傳到flickr/mobile01/youtube...然後在紙條上寫個tinyuri縮址夾在玻璃上
表示"網路上見!!"...(要打馬賽克喔...^____^)
這樣他下次才比較會改善啦~
我朋友開X5

跟他出門他跟我說

[只要不被拖走,罰多少錢都可以,因為被拖走浪費我的寶貴時間]

人家一分鐘幾十萬上下,你能怎樣呢 ??

◆不要認為自己買的都是神兵利器,一丁點都批評不得◆
哇咧~~~ Golf 的車有這麼大喲 ~~~

沒有給他停在線內....真的是不及格~~~

話說回來,有些賣場的停車格即使停的很正,開門也有困難

內湖的特力屋算是一個吧~~~~


從照片來看.....這"不笑"的車主,應該是希望 SMART 停在旁邊吧~~~
沒公德心的車主+1
proaben wrote:
現在智慧型手機很發達...(恕刪)
soxapple wrote:
要寫 : 技術這麼差 就不要開車 請改騎摩托車
拜託,不要這樣~

這樣會危害到機車騎士耶!

而且,開車跟騎車,與技術好不好無關吧?
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會是最後一次,樓主你太天真了
況且,為什麼要幫他的車牌塗掉?如果這種停法有很充分的理由
可以請他上來解釋一下,不然!連我自己都想不出可以幫他脫身的藉口
這如果要收費
是付兩個車位的錢嗎?

edwin23 wrote:
在車尾門上貼一張A4...(恕刪)


幹嘛這麼麻煩

直接用麥客筆 寫在他的板金跟玻璃上就好了阿

寫 "停的真棒! 真有公德心!"

kinghonda168 wrote:
今天去天母誠品逛逛,...(恕刪)



就跟移機車一樣把它移開吧....移車不會觸犯毀損/侵佔等刑法

幾個年輕人可以幫他挪一下屁屁



把它完整的移到柱子後面 看他還開不開的出來....


沒水準,真糟糕

proaben wrote:
現在智慧型手機很發達...(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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