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123 wrote:為版主感到難過,VW...(恕刪) 我相信社會是正面的,今天收到市政府移送消保,來函限xx單位45天內妥適處理。真想不到太古標達,明辨是非真假,顧客服務有多困難。為何枉顧消費者生命及表面服務擺第一,就算做社會福利善事,也彌補不過來!技師養成便宜就主動換新品,太貴零件就不管;暴衝就說喝酒、腳抽筋,車主不對,不會開車。從不接受車主的建議及服務改善,到現在也沒氮氣充胎,等過一年,市面免費服務,就算了結。進口車商不應該長久用價值觀來看事件!
其實如果最後進入協調階段有很多情況都可以談例如用維修品原廠出具引擎保固20年或50萬公里等等的畢竟我們買壹台新車也是開個10幾年的他們如果敢保固,應是和新的一樣吧如果連這樣也不敢切結那真的是不負責任的修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