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國外stop sign必須停車觀察再開的設計也是不錯的,不知為何台灣不學起來。
另外在學車時,教練有講一個MSB的觀念
M: mirror
S: signal
B: bilnd spot
也就是在換道、轉彎時一定要做到這三樣
到美國去,照樣有許多地方不承認台灣國際駕照,不過美國的路考可比台灣簡單多了。
沒有那個舉世艱難的S形前退測驗,但實際道路測試(不是駕訓場那種路測,是真的開到外面一般的馬路),可把一些台灣的老江湖司機給敗倒了。主要還是守法的觀念不行。
美國路考一個個動作都要求確實,例如,stop side(first in/first out) 該停,未完全停止,那就完了。右轉未完全禮讓行人,那也完了。還有當你靜止狀態然後右轉
必須回頭(如STOP SIDE,我猜是怕沒看到行人),但對於專用右轉車道,則無此限制。我想是合理的,當你行進時,還回頭,追撞前面該如何!
總之這些是合理的,就看,台灣駕駛,是否有按步就班做好。而且每個細節,都必須小心。
還有台灣的交通法規,也比美國複雜,也比美國難。
事實上,我猜,台灣考試的題目不得不如此難,否則教練,和考生利益輸送一下。不就拿到駕照了(如美國的路測,都是考試官自由心證)。尤其是路考。只是也在懷疑否漢人本賊+(水)?
相信應不是?
相信大部份是守法的,例如保持行車距離,只是當有人不守法,於是大家競相隨。但只要到國外,大家又乖乖守法。似乎是如此。
得之, 我幸;不得, 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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