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ycy2 wrote:
去年買新車時,業務強力推銷乙式雖一年五萬,但車體撞到可以出險整理。
今年續保前去福斯原廠出險,由於原廠的維修估單金額高,富邦理賠人員說我擦撞到停車場柱子當下沒有報案,要求我自行舉證車傷並非「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學到教訓了,沒必要保乙式,業務話術聽聽就好。
乙式保險是沒有強制要求一定要報案才能理賠出險是沒錯
一般最少的要求都是要有事發當下的照片證明
要有時間在照片上..證明發生時間和地點
旦...
你都沒有吧??
你能PO一下你車子受損的照片來看看嗎??
你說你擦撞到停車場柱子
OK
有照片嗎??
那維修估單金額高
是指多少的維修金額呢??
一般幾千或萬出頭..大多不會和你吵那些有的沒的..
旦你會被要求自行舉證車傷並非「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你的車維修應該不是幾千或萬出頭..
那原廠維修報價是多少?
而你撞到的照片又是傷的如何??
畢竟如果你說什麼擦撞到停車場柱子
結果來張幾十萬的維修單
是人都會認為有問題吧
能幫忙解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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