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院下去判賠償金的話應該都不會太高..稀有SSS恐龍法官限定(不限季節)
反而主張"恢復原狀"還比較有利..+1+1+1知難而退?
材料的錢+技師工資=超過新車的價值!!!重點以台灣原廠現有能力無法
汽車鈑件很多膠合的點火燒過後都失效了
防鏽的藥水怎麼辦@@
記得提出無車可用這段期間租車的費用!!!或是搭乘大眾交通的收據!!
又不是什麼超高價值的車 如果是什麼 法拉利 F40 也不太可能有人會願意接這案子 燒過的損害比撞到整個變形還誇張大
但是主張恢復原狀 中間模糊地帶太大 弄到後面勝了官司 但是徹底輸了荷包
搞不好法庭認為 引擎 有了 變速系統有了 可以動 外觀完整 就算是恢復原狀
結果花了好幾年 恢復一台市場殘值可能連 30萬都不到的車子 (我這樣說沒惡意,但是如果我是經銷商的話 肯定慢慢拖下去的)
要恢復原狀要花多少工錢?要花多少時間?
不如中古賠中古 搞不好還可以小賺一點 (換到年份比較新一點的車子)
時間上還比較省事 車子的狀況其實會比復原來得更好掌控
如果很堅持完全不虧錢的解決方案的話 很容易就會演變成 虧了超多時間 然後最後的陪償覺得超不值得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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