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4321 wrote:
老貨車如果不合格,那你這政府在幹嘛,也不管一管? 結論就是,超過40倍的nox排氣的vw車主,你們的排氣應不致對身體造成危害,放心的開上路吧。...(恕刪)
類似 "老貨車", 現在街上跑的二行程機車, 這些機車再怎麼調整維修, 都不會符合現在的排放標準, 除了已經在作的定期檢驗排氣外, 請問你要求政府還能要怎樣管一管? 查扣人民財產, 不准這些車輛上路?
如此你罵錯單位了, 你應該要求立法委員, 立法規範要求像日本一樣, 車輛牌照稅前5年較低較合理, 車輛行駛5年後牌照稅會大幅提升到比車輛殘值還高, 如此半強迫車主換車. 請先要有法源依據, 政府單位才能除檢驗外, 大力要求老貨車退場.
美國也都檢驗3年才確定結果, 請等環保署「可攜式量測設備」(簡稱PEMS)測試結果; 若nox真的超過40倍, 環保署自然會有對應處置. 不勞你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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