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ycy2 wrote:
去年買新車時,業務強力推銷乙式雖一年五萬,但車體撞到可以出險整理。
今年續保前去福斯原廠出險,由於原廠的維修估單金額高,富邦理賠人員說我擦撞到停車場柱子當下沒有報案,要求我自行舉證車傷並非「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學到教訓了,沒必要保乙式,業務話術聽聽就好。
沒報案想要吃理賠餐????
以為是自助餐嗎....
一堆不懂說不用報案的是因為之後漲的保費能彌補"不明車險理賠"的費用,
樓主的維修費絕對大於不明車險能夠理賠的金額,
保險公司試算當然不能用不明車險理賠
(以為保險公司是吃素的)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