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分目分口屋 wrote:樓主為了自身權益配合...(恕刪) 我已經澄清了如果我是既得利益者,簽署任何交換協議,我在任何平台或私下都無法再討論此事!我單純的只想把車修好,我可能沒那麼厲害,可以弄到總公司換新車給我,只能換零件!但期待妳可以成為換新車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