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籠九 wrote:
對啊,受害車主太不合...(恕刪)
如果我是肇事者,這一萬多我會出錢。
但是我會要求車主修復好後,請自己把舊傷痕複製一份在新弄好的車門上面。
不用完全一樣,但損傷程度要差不多。
既然是我花錢把你的門弄好,只負責新產生的傷痕弄到好不過分。
門要整片修復不能局部修復,那就請車主自己動手把舊傷痕弄出來,要不然我不出錢。
要不然就請車主妥協,按照比例原則,新傷痕只有三成,那就是負責三成費用。
車主既然那麼寶貝自己的愛車,為何在這次事故之前,門上有那麼多傷痕呢? 看起來也沒多寶貝阿,就是碰到冤大頭可以一併自己捨不得花錢處理舊傷痕的原因。
如果我刮到的車,本來乾乾淨淨像新車一樣,幾乎沒有一點傷痕,那全部費用都接受很合理。
代表這個車主本來就是會一點小傷痕就進廠處理。
但我看樓主提供的照片,框起來的部分就那一點點,如果不是樓主沒有少匡列,
我自己是不想當冤大頭,花錢順便幫他修復比新傷痕還多的部分。
樓主框起來的部分,應該連一成都沒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