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真難啊,簽合約應該是很慎重的一件事,這應該是保障買賣兩造雙方的。今天客人付訂後,說不買了然後經銷商就一定要同意並且退還訂金?那請問可不可以簽約付訂之後,經銷商說不賣了(退訂金),然後客人也一定要同意?大家都這麼隨意的話,簽合約意義何在?付訂金的意義又何在?
長知識了,感謝大家提供經驗回覆,覺得我是黑名單的在我發表的文章就可以找出我是誰,沒什麼好隱瞞的,簡單說,當初真的很喜歡 Tiguan R 做足了功課(發表的文章有詢問),之後又注意到Golf R Variant超香的新世代,陸續糾結的那幾台車還蠻有趣的(路上看到都會回頭多看幾眼),直到真的需要用車做最後決定,很高興這段時間認識了很多好業務,朋友有需要我會繼續介紹給你們,朋友就是朋友黑名單就黑名單,懶得打字的我,就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