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pyoung wrote:因為日前被對方撞....(恕刪) 你公司法務可能對刑事不太在行。車禍案件,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基本上你只要做過警詢筆錄(頂多追加一次偵訊筆錄),之後不想和解根本都不必到庭了。也就是你告業務過失傷害,是不需要付出太多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