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berlin wrote:
一樓:
在此感謝2010年5月26日上午將近九時,行經台北市仁愛路圓環東往西時的一輛黑色GOLF GTi駕駛人。
當時在下駕駛豐田RAV4(此車在網路世界非常沒地位,本人充分了解),從東向西通過延吉街後,就有一輛光可鑑人的黑色GOLF GTi緊盯在我屁股後面,讓我非常緊張(技術不好,加上車子只有四速,在市區猛踩到時速六十,已是滿身大汗),眼看就要遭遇紅綠燈,本人稍稍帶了一下剎車,沒想到引起後方GOLF GTi駕駛人極度不滿,狂按喇叭示警。
在下非常不應該地不知禮讓(該處只有一線,左是公車專用道,右是安全島),心中更存有一點怨憤,竟然將剎車再踩深一點,心想:有本事你就來超車啊!
說時遲,那時快,在進入圓環前,一輛3.5T貨車竟然從安全島右邊的另一側,超級大違規左轉再加迴轉(天才到一個不行),我距離違規貨車車腰只有不到二十公尺,只能猛中帶軟地踏下剎車,祈禱後方緊貼我屁股的GOLF GTi能閃得過去。
好在一切化險為夷,我特別在此要感謝那位GOLF GTi駕駛人,若不是你緊盯我屁股,讓我心 生不爽,故意放慢速度,我今天肯定難逃一劫,此外,更要推崇你的卓越駕馭技術以及GOLF GTi優異且紮實的底盤實力與剎車機制,我真的不知道你們(人和車)是怎麼閃過去的,甚至眼角餘光還瞄到你們力拼下一個黃燈轉紅燈。...(恕刪)
四樓:
這位大大,閣下可能沒仔細閱讀,我故意放慢速度,也是從60km/h
降到速限50km/h,請看清楚一下,不好意思,謝謝。另外,台灣像我這樣規矩行車,卻被緊逼,強迫交出生命主控權,被迫陪著飆車的人,還真是不少。也就是放慢速度,才救了我自己沒撞上貨車,也可能讓我尊敬的那位GOLF GTi駕駛人沒追撞上來,27149,你說是嗎?
憋車真的不是很好,而且也很危險。
題外話,對不起我來回看了幾次您一樓的發文,真的沒有看到哪裡有寫50km/h。
kuoberlin wrote:
在此感謝2010年5...(恕刪)
其實站在你的立場很矛盾
我個人也不喜歡前方車開很慢 都到紅燈了結果你自己過去了害的後方的車過不去
但這前提是得在"合法"速限上 若照版主這樣說明的確合理
壞在可能開GTI的那位可能對T牌有一定程度的厭惡吧~~

跟你分享一下 其實我也這樣被逼過
地點在台南永康工業區外頭的台一線上(往國道一號閘道方向)
剛好出差經過此地 就在一個路口 平時路上開車並不喜歡太慢
也剛好碰上下班時間所以車流量也點多 後方的CIVIC 8 貼得很緊
碰上紅綠燈來不及衝過去(有照相

只好煞車了~~~ 害得他老兄也差點撞上
這位老兄可能惱羞成怒 起步後硬是要超旁的車來到我前面
突然硬切到我前方又切出來 沒注意的話真的會差點撞上
我想說的是 這社會上什麼樣的人都有

當下的我是有在想 沒差 撞就撞上去吧 反正大不了兩台都撞個爛
開租賃車比較沒再怕這個~~~

所以囉 能避免還是避免吧
也奉勸某部分開車很沒水準的車主還是別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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