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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肇事的車輛是GTI嗎?


壞掉了 wrote:
酒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不知道這個對酒駕的人有差嗎??...(恕刪)


對已經喝醉的是沒差, 酒醒了就有差了...
pittwater wrote:
通常不是車頭的會損傷...(恕刪)


有些事情總會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

Gary Chuang wrote:
應該要改成用財產的比例來做賠償金
看看那些XX少,家產最少也好幾億
酒駕撞死人,花個500萬~1000萬 對他們來說真的是不痛不癢
搞不好那些前來都是保險公司付的
這樣怎麼會去警惕會去害怕呢
所以建議立法應該修改成用肇事者的財產30%來做標準的賠償金
加上最低賠償金(500萬)

相信這樣比較會有嚇阻的作用

可惜台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那些有錢的人
...(恕刪)


沒辦法
這些永遠都只是幻想而已

現在
只能求神拜活保佑
每天可以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不要等個紅燈被後面的酒駕撞死就好了
寶貝兔... wrote:
我想
這件事應該又是賠錢了事
刑事部分緩起訴處分
過沒多久換台更好的車然後繼續到處喝到處撞
看看YA少的事件
有關嗎?
還不是屁股拍拍繼續活跳跳

除非那天撞死的是那位高官的家人
才有一絲絲機會改變現況


看看國父的孫女
因為這樣掛掉
所以後座繫安全帶馬上立法三讀通過執行
就是因為是國父孫女嘛
今天換作是一般死老百姓
那可能理你
吃屎吧!

...(恕刪)

我後來回你是跟你站在相同立場嚴厲譴責酒駕的人
只是在反諷葉少爺事件
不就跟你紅字那段一樣嗎?

請問你在氣甚麼?
請問你說我家有人被車撞死是甚麼意思?
嘴巴放乾淨一點
沒水準

大笨到 wrote:
http://www...(恕刪)

喝酒開車加肇事=4好
看到影片後除不要喝酒開車外
再次可證明牛頭牌的車真的不能買
為省油什麼東西都偷料

mmppeegg wrote:
這樣自己可能也會死

紅酒就夠了啦
...(恕刪)

可能要買小瓶一點的...
台灣啤酒應該也可以



PK2000 wrote:
比對後車車頭潰縮的情...(恕刪)


為什麼小黃愛用T牌?

貧道我不太清楚,但貧道只知道希望號這台車很多客人喜歡搭!!
卡卡麵 wrote:
看完影片...這個車速應該破百吧...任何靜止的小房車應該都很難抵擋後方高速撞擊,更何況還是下坡靜止狀態,前方還有檔一台車,中間的TOYOTA根本是雙方的緩衝,很像電影裡報廢車輛的壓縮工具整個壓爛,你閃都閃不掉...怎麼還有人可以拿廠牌來說嘴阿,沒有大7或S的那種長屁股誰都要被壓爛吧,即使多一塊擋鐵,也是會出現在後座裡吧......(恕刪)

沒同理心吧
有些人看到廠牌就見獵心喜大作文章...

他媽又跳出來表示....
他平常很乖,從來都不喝酒的....不敢相信他會開快車!





一定是交到壞朋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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