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馬本來就是美國的軍用車種拿這種車跟TOYOTA撞擊這不是LP比雞腿嗎?下次乾脆拿坦克跟悍馬撞看看看誰比較慘奇怪了......@@edison19841026 wrote:那奇怪了 若干年前 ...(恕刪)
panadol0812x wrote:我想想...在台灣幹嘛有那麼多人拿刀拿槍殺人啊....罪還判比較重...不如就喝酒開車撞人就好啦...罪還比較輕....大家說...對不對啊....哈哈...(恕刪) 你不是開玩笑你說的是真的請認清你要殺的人開台車時速100用力撞下去下車確認他掛了沒確定掛了就回車上把預藏的高粱一口灌完然後睡大覺等路人報警不用動刀動槍動拳頭動腦力那太累了
linpredator wrote:幣值改成美金加上扣車...(恕刪) 應該要改成用財產的比例來做賠償金看看那些XX少,家產最少也好幾億酒駕撞死人,花個500萬~1000萬 對他們來說真的是不痛不癢搞不好那些前來都是保險公司付的這樣怎麼會去警惕會去害怕呢所以建議立法應該修改成用肇事者的財產30%來做標準的賠償金加上最低賠償金(500萬)相信這樣比較會有嚇阻的作用可惜台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那些有錢的人
linpredator wrote:幣值改成美金加上扣車扣照應該比較有用可惜永遠只是幻想 剛剛夢到的,酒駕肇事處罰1. 罰金除現行基本罰金外,要另外比照家庭財產和年所得來訂定額外罰款。2. 鞭刑要每月打兩下,連打一年,並且在YOUTUBE上公開播放。3. 關說的有力人士(立委民代官員,含退休或落選者)比照酒駕肇事者處罰。不重視人命的國家,永遠都是落後國家。台灣何時才會進步?
看完影片...這個車速應該破百吧...任何靜止的小房車應該都很難抵擋後方高速撞擊,更何況還是下坡靜止狀態,前方還有檔一台車,中間的TOYOTA根本是雙方的緩衝,很像電影裡報廢車輛的壓縮工具整個壓爛,你閃都閃不掉...怎麼還有人可以拿廠牌來說嘴阿,沒有大7或S的那種長屁股誰都要被壓爛吧,即使多一塊擋鐵,也是會出現在後座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