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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運訂車糾紛心得分享~結案!

波的多野結衣 wrote:
業務這種操作手法跟普(恕刪)


最近真的蠻流行提油桶救火的,學學蕾神不好嗎?
看到一直洗腦,轉風向車的品質....
只能說你把大家都當成傻子嗎...

現在重點不是"中古車"跟"車況"吧!
來帶風向的? 買賣間收受訂(定)金之後還可以賣給別人,那訂(定)金的定義是?
神刈 wrote:
看到一直洗腦,轉風向(恕刪)


一開始都被抱怨成這樣了, 想必後續服務也好不到哪去.
如果沒有網路 真的被人吃夠夠
派特提先生 wrote:
以前大家做生意都很重(恕刪)


根據我的經驗
以前人並沒有比較誠信
30年前還在念書時買了中古車
車商就已經是亂騙了
ado016435

早就在調錶了

2021-12-22 13:41
mountwill56

我是說做生意,沒說其他無良心套殺手法喔,別和雞腿比

2021-12-22 14:13
我想事情已經結束了,我沒有口出惡言或額外要求甚麼
我從頭到尾很明確的只是希望劉老闆給我一通電話說明
因為我想這會不會是老闆跟員工間的認知差距(上情不能下達
但,前面留言我也提到過,作戰失敗是應該檢討將軍還是小兵呢?
畢竟,因為相信老闆的形象才做出交易選擇~

歡迎大家善意討論跟分享,甚至期盼車商也可開誠布公回應
常說危機就是轉機,這不就是最好的契機?
但如果有心人想要洗風向,我想於情於理我也不應沉默!!
「...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除非合約中有其它 disclaimer, 不然應該是很清楚!

糾結拘泥於「訂」不同「定」,這不是鬼扯就是蠢!更何況民法也有明文規定「契約應以當事人立約當時之真意為準,而真意何在,又應以過去事實及其他一切證據資料為斷定之標準,不能拘泥文字致失真意。」


*****************************************************
民法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民法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截至目前(2021/12/22 11:46)為止,大家所收到的訊息是樓主付了$9000訂金,事後店家返還$9000而非$18000。
代表店家不認為這$9000訂金是民法248, 249條所謂的定金;也就代表消費者付了$9000訂金不等於契約成立。

而店家的廣告文宣上則是清清楚楚寫著:
線上刷卡訂車更享四大好禮
1. 線上下訂,9000訂金可折扣車價20000元
......

店家應該要針對這$9000訂金做出明確的定義吧~~~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7060_s

9千元是代表甚麼? 購車聊天服務費? XD

2021-12-22 12:09
飛旋海豚
飛旋海豚 樓主

我說,難道是我買了一張彩卷^^

2021-12-22 12:31
就以旁人的角度來看
樓主算是脾氣好
且舊事論事的在陳述實情
雖說感覺理虧了,但還是吞了這件事
只能當作買車的另類經驗了
飛旋海豚
飛旋海豚 樓主

我雖一耳重聽所以講話有時會大聲些,但沒有情緒性言詞,敘述也是一樣,就事論事就好!!浪費的是時間,得到的是經驗~

2021-12-22 12:44
BONUS1000

假如換成是我,當下結果可能不會這樣,只能說樓主真的好修養,讚

2021-12-22 13:43
先不要管什麼「杰運」「小施」的,別忘了你是跟2手車廠商打交道,不要自己腦補對方有多優質。

該怎麼做維護自己權益就應該怎麼做。

認知要正確,功課要做足
尤其每一個要買VAG 2手車的
mountwill56

有賣車給小施過,過程清楚透明,小施還提醒 etc 和保險退費,很優質的服務

2021-12-22 14:17
kurokawa079

小施賣爆,有些車都用搶的[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1-12-22 14:36
推上去推上去~~[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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