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C wrote:
保固其實用不到是最好.
但是就如同樓主的主題, 台灣"福斯原廠"實際上只提供2年保固.
後面2年是"第3方保固", 這在美國就像車主自行購買的"非原廠保固-3rd party car warranties". (通常這種保固是百般刁難, 說白了跟騙錢差不多. 有的時候車廠的貸款部門用這脅迫信用差的買家購買以換取交車. 目的是由車主身上搾出更多的利潤-因為信用差的車主貸不了多少, 車廠為成交降低穫利但總要用別的方法"賺"回來 PS:車廠的貸款部門跟第3方保固公司有傭金關係.
第3/4年無法保固 車主還告不了台灣福斯原廠. (高招吧! 頂多告它設的子公司 原廠其實比業界"早一年"就可以開始回收了.)
台灣福斯車主就像每個人都強迫沒有選擇的買了這2年的"非原廠保固". (車主凹到-Good for you!, 車主凹不到-God bless you~. 跟我台灣福斯無關嘿^++^)
如果台灣福斯原廠在賣車時沒有告知, 小弟的覺得這是不好的商業手段. (誤導車主)
沒有違法, 但是這是不好的商業手段 - Bad business practices...(恕刪)
Hi CalvinC,
感謝您精闢的分析。
的確看來,後面這兩年只是屬於財務上,與保險公司的對賭關係。
理賠條件是否合情合理,長達百篇的回應,在網友心中早有定論。
若規則一開始說明清楚、你情我願,自然爭議就比較少...
PS: 台灣引進外匯中古車,新領牌也是有這類的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固險,條件之嚴苛,幾乎可以說除非整組壞光光,才有理賠一點點。
其實做生意將本求利天經地義 但是要用正常的手段
這也是為何台灣的生意都做不大 小雜貨店的心態在做生意
消費者也有部份責任 畢竟合約是自己簽的
小弟在買車的時候也被推銷extend warranty
當時小弟就問了該經理 你們不是說你們這牌子的車很可靠嗎? 為何又要推銷我這延長保固?(原廠的延長保固 不是本樓主遇上的第三方延長保固)
對自家產品沒有信心嗎?
該經理馬上閉嘴 簽一簽文件就放車了
Calvin
保養拖3次,平均每次拖4,300公里以上,
傳統保養才只有5,000公里呀
拖四千多公里能夠照常保固的原廠去哪裡找呢?
以保養晚1公里、10公里、100公里作為不出保的藉口的話,我覺得是刁難,
但是上千公里、加起來破萬公里呢?
另外唯一解法是主張延遲保養並不會造成冷氣壓縮機故障,比如說太古汽車2014年版訂購契約買賣條款第11條,
內容跟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第10條第2項大致相同,
或許要找公正第三方背書。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 第10條第2項 write:
對車輛本身之瑕疵零件負更新或修復之責任,但損害係因買受人未依使用手冊使用車輛,或未依保養手冊所載時間、里程、場所保養或維修所致者,出賣人不負保固責任。車輛因天然災害、自然耗損或因可歸責於買受人之事由致生損壞者,亦同。
葉烏龜 wrote:
其實車主手冊上應該...(恕刪)
的確,車主手冊也有寫清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