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部車都向和運租購, 但那都是現車. 不知道像 Cayenne 這樣的訂車付款模式, 也就是先訂引擎型式付款30萬, 等到選配備時再付款補齊總價的1/3, 交車時再付清尾款~
但如果是向和運或其他租賃公司租購, 不知其付款方式為何? 又交車後的保證金是多少? 期付約多少?
假設選配後總價320萬, 分3年共36期, 麻煩如果有的話, 請企業主有租購 Cayenne 的車主分享一下, 感恩~
spencer_ho wrote:
謝謝大大分享~比我自...(恕刪)
我的Cayenne六月底到港,之前也考慮租賃,但目前決定以公司名義用現金購買,原因如下:
目前我的公司向和運租購3輛Lexus,包含我自己目前的座駕,我覺得月租金合理,且包含乙式全險(無自負額)三年的牌照與燃料稅後總價並不比現金價購買貴。 就節稅來說,雖然不比以公司名義購買再提折舊划算,但在資金運用上活用許多。 等於有三年的無息貸款。 這方面我認為和運是和泰的公司,自己公司的車比較有價格上的優勢,再者是"稅"的問題,和運與和泰對於稅的部分應該可以內部自行處理。
但若向和運、中租迪和、格上或其他租賃公司租購Cayenne,基本上永業的發票是要開給這些汽車租賃業者,也就是說您向永業購買的車是含稅的價格,這進項稅(等於您免費送給租賃業者的錢,本例來說約16萬)開給租賃業者租賃業者可以拿來當銷項發票抵稅。 而您不但這進項發票的稅平白給租賃業者抵稅,租賃業者給您的月租金發票還要再外加5%的稅(雖然說是內含,但實際上是外加)。
再者,租購能報稅的金額通常也只能是車價的70%(30%多為保證金轉購買金額)再外加牌照、燃料、保險與利息費用,這其中若是用購買也能提報牌照稅、燃料稅、保險費等,若要因為能夠多報利息費用而來租購,我覺得太不划算,以本例舉例如下:
現金購買: 320萬,政府認列最高250萬,可以提折舊(5+1)年,每年折舊約42萬,提五年後(210萬)後殘值約剩40萬,若此時將車輛出售,公司須開2聯式發票,金額可自寫(越低越好),假如5萬,公司還可以提"出售資產損失"35萬,真正五年可報的費用是245萬。 只是時間來說比租購長了2年。
企業租購: 3年353萬,租金241.2萬(可報費用金額),比現金購買能報費用的部分還少,且須以353萬取得,反之購買只需以320萬取得,價差33萬扣除三年的牌照與燃料稅(約11萬)約22萬,值得嗎? 個人認為租購若是購買低於500萬以下的車是不會比企業購買車輛提折舊來的划算。
若有錯誤希望各位大大指證! 以上供參考!
uniqlo_uniqlo wrote:
感覺不太對~~~我聽...(恕刪)
我來補充一下好了, 基本上越貴的車來租賃就越划算沒錯, 原因是若以企業購車提折舊5+1(五年折舊一年殘值)的方式購買500萬的車, 依政府規定也只能認列250萬來說, 就已經少了250萬能認列的費用, 這時若以租購方式購車, 能認列的部份70%(30%保證金)再加上牌照燃料保險利息等等至少可以認列380萬以上自然比250萬還要扣除殘值划算的多。我一個上市公司的朋友, 目前只要是400萬以下的車都改回購買了。原因有二, 其一是在這個金額(300-400)內租購不見得划算且過戶問題繁鎖, 另一個原因是租購太多政府會惕除不給報。若企業只須費用, 建議用純租的就好。若企業本身繳的稅是固定制的, 也不需要租購了, 這些費用用不到, 若是查帳制的反之, 非常好用。
個人認為其實租購的好處也很多, 租購的月租費發票除了可當費用外, 發票的進項稅還可抵銷項稅, 這是購車提折舊做不到的部份。所以公司若是進項發票不多, 倒也可以考慮租購 , 若是銷項發票不多, 租賃公司給的試算表恐怕也是白搭, 不過這部份恐怕需要自己與會計師好好算一算了, 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購車, 別人的情況不見得適合自己, 畢竟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不能以偏概全。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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