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liu wrote:
看了一堆用鍵盤在開9...(恕刪)
應該是說,能用錢解決都算賺到,
多出來的部分,我會認為是:
1:自己保險保不夠,你想省錢,那就自己去跑之後的流程,想省事省麻煩,那就多付點,不然你去幫保時捷車主跑這些流程啊
2:無論保時捷車主之後有沒出險處理,他都要花時間、精神、心力,甚至可能金錢,去處理,如果因此能和解完事一件,那我不知道有什麼好貴的?
不然當初就長眼,離遠一點,不然就是保險保夠讓保險去處理,
不要保不夠又要去撞人家,天底下沒有這種白吃的午餐,
不管有沒保夠,當初說好4萬和解的也是你本人,
你有疑問的話可以跟車主或保險商量協調看看,討價還價,
如果沒辦法又不甘心,那就請自己依循正常合法的管道,追討多繳的和解費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