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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件衍生的蝴蝶效應】保時捷 Macan 4 EV 新車塗裝瑕疵處理紀錄

新出的Macan EV似乎沒什麼人買?出來一陣子了⋯路上只看過2次~感覺不如從前Macan 受歡迎的程度。
Lichte

看起來差不多 一個月賣100多台跟以前汽油沒差太多 路上看很多因為累積好幾年的

2025-06-19 16:28
xxx6235 wrote:
小事件衍生的蝴蝶效應? 我只能說你想多了...
就根本沒再擔心的 這個牌子就是這麼大....

這裡所說的「蝴蝶效應」,並不是自抬分量,更無意誇談什麼社會影響。
我指的是,品牌面對新車交付時,這麼一處微不足道的瑕疵,卻未能及時妥善處理,以敷衍的方式試圖帶過,結果引發了不該發生的後續變化。

這不只是一次單純的「處理不當」,而是一場信任感崩解的開始。
也正是蝴蝶效應真正的意義:改變,總是從微不足道的地方開始。
tang706 wrote:
感謝很多人願意花時間...(恕刪)


講那麼多 還說不是要補償?
其實就是要補償阿 原廠提出的方案 你認為不夠好 你會有損失 所以才沒答應
現在才說不是要補償 這是在搞笑?
你要不要看你提出的要求?
買到有瑕疵的車 要求合理的補償 這是OK的

但是扯到後面中古車價的減損
這上法院也有的吵
你是打算幾年賣車? 電車超過5年 中古車價大幅下降 早就超過你這瑕疵
更不用說 歐美各國 保時捷電車 折價幅度超大
ernest985

車禍時,就算修好沒賣車,也可以要求車價減損賠償,如果有協會的完整報告書,通常法院會給過,一毛不刪。因為事情發生當下就是有損失,跟賣不賣車無關。但這人禍就不好說了!

2025-06-19 11:45
xxx6235

哪就要請樓主準備協會的完整報告書,上法院,在這寫這些無用的!

2025-06-19 11:57
danielchen1009 wrote:
講那麼多 還說不是要...(恕刪)


有瑕疵的車 要求補償 合情合理
原廠已提出的解決方案 而你不接受
二造無共識

所以 直接上法院提告是最直接 最快的
說什麼單元劇都沒用

蝴蝶效應是指
初始條件的細微變化,會導致不同事件發展的順序,有顯著差異。
初始條件的微小變化,能帶動整個長期且巨大的連鎖反應。

現在又說是 只是說自身?
Markdavis

蝴蝶效應,確實不是這樣用的😆樓主一直在文字上,嘗試用相對高的格局在陳述,但是實際上,堆砌過多的文字,背後就是一個很單純的訴求罷了。

2025-06-19 12:07
新車交付,對於樓主來說,
Porsche,理論上,
應當是一個完美無瑕的呈現,
以符合滿滿的情緒價值;

還原樓主自己陳述的過程,

1) 局部烤漆
2)尾門更換

這兩個選項,是原廠確實願意提供,並且有機會將車輛外觀,改善至符合新車期許的狀態。

然而,樓主面對車輛移動方式,認為「原廠應派人駕駛前往送修」,認為「自駕有違誠意」,認為「駕駛代步車有風險」,認為「拖車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傷」;

恕直言,經由他人駕駛車輛,與交付拖車運送,個人還真不知道,怎麼會覺得讓業務,或是車廠員工,開車上路是比較符合風險評估的抉擇?再者,按照擔憂拖車傷車的概念,試問,從到港、新車整備、移動至銷售展間,車輛該如何移動?以及,如果樓主覺得駕駛代步車,不是自己的車輛有風險,又如何會覺得,原廠應該要派他人駕駛樓主的愛車?

尾門更換,如果原廠真的願意這麼作,其實已顧及及確切回應樓主的中心思想,原車原漆的最高價值論;因為整個鈑件更換,已經是離開生產線,最能夠接近原裝的一個處理方式。

個人認為,是的,所有商品,
應該符合常規,符合消費者期待,
新車漆面瑕疵,確實為原廠應付責任;

事件至今,個人很直白的想法,

樓主可以爭取,
所有您認為符合情緒價值的補償,
這是您的自由,您的權益;

只是,客觀來說,這個事件,
原廠,並沒有不提供任何修復的可能;

倘若樓主主張車價減損,
尋求法規途徑,
恐怕比滿滿的情緒價值論述,
更有價值、更有效率!

最後,比較不中聽的話與樓主分享,

Macan EV,
未來恐怕還會有新車新世代的狀況,
小則軟體,大則電池/馬達/驅動單元,

只怕在未來,樓主特別在意情緒價值,
與原廠不論保養或是維修,
應該都會挺辛苦的;

至於車價減損,真正可觀的減損,
絕對不是因為這個漆面瑕疵,
而是電動車本身產品特性;

好好享受新車吧,
這不是一個值得浪費人生,
網路發表連載文章的議題!
danielchen1009 wrote:
講那麼多 還說不是要補償?
其實就是要補償阿 原廠提出的方案 你認為不夠好 你會有損失 所以才沒答應
現在才說不是要補償 這是在搞笑?

你說我就是要補償,這點我從不否認。
但請你指出,我哪句話說過「不要補償」?我說的「不是要訛一筆補償」,意思很明確,指的是我追求的是合理處理,不是趁機敲竹槓。別混淆補償與貪婪,這是基本的分辨力。

我買的新車交車時就有明顯瑕疵,而且還是原廠親自認定的塗裝問題。 遇到這種情況,提出合理補償,有哪裡不對?我想,多數人心裡都會有答案。

至於你說的「電車超過5年 中古車價大幅下降 早就超過你這瑕疵」 說真的,這種邏輯站不住腳。 用未來的自然折舊,來否定現在的瑕疵損失,完全是兩回事。 就像手機會掉價,但你收到一支瑕疵機,會說「反正以後也不值錢了」就吞了嗎? 車會折舊沒錯,但不是每台新車出廠就帶瑕疵。

我今天買的,不是一台「會掉價的電車」,而是一台「出廠就不該有問題的新車」。這差異很明顯。 不處理就是放任,接受了就是默許,今天會在這的原因,就是我不想當沉默買單的那一個。
原廠能做的都做了,已經夠誠意了。
這樣還不能接受,我覺得只是找理由退單而已
tang706 wrote:
你說我就是要補償,這...(恕刪)


先說我是支持你爭取權益的 不要誤會

你的希望 賠車價減損10萬(樓主指正是5萬)+延展一年保固(延展一年保固 約估5萬-6萬 不就=10萬?)的合理補償
原廠認為 1.局部烤漆2.尾門更換 可解決問題 賠錢好像是不可能的
這樣根本不可能有共識

所以 真的直接上法院提告是最直接 最快的
Markdavis wrote:
新車交付,對於樓主來...(恕刪)

首先,我從未期待「完美無瑕的 Porsche」。我期待的,是一台交車時沒有明顯瑕疵、符合新車標準的產品。這不是情緒價值,而是合理的商品期待。

你提出:
再者,按照擔憂拖車傷車的概念,試問,從到港、新車整備、移動至銷售展間,車輛該如何移動?(意思是拖車沒風險,我想太多)

我的回答:
從車輛到港、新車整備、運送至展間,每個階段都存在移動風險,但這些風險是在「品牌全權負責、在可控體系內」完成的流程,也就是移動由原廠或物流商承擔全責,損傷一旦發生,責任明確,車主未參與、不需自負風險,所有損傷皆可於交車前修復、換車、調整,車主是風險接受的「最後一關」。而交車後再進行任何的拖車移動,情境已完全不同。

你說:
恕直言,經由他人駕駛車輛,與交付拖車運送,個人還真不知道,怎麼會覺得讓業務,或是車廠員工,開車上路是比較符合風險評估的抉擇?以及,如果樓主覺得駕駛代步車,不是自己的車輛有風險,又如何會覺得,原廠應該要派他人駕駛樓主的愛車?

我的回答:
要先說清楚:這不是「我要送修」,是原廠出錯 後需要我配合。
讓我自駕去處理一台原廠造成瑕疵的車,使用風險較高的代步車,或需配合卸載過程麻煩有損傷風險的拖車。那為什麼這些風險及時間成本要由我承擔?
而「由原廠人員開回」,正因其保險、責任、風險都能回歸品牌方,這不是矛盾,而是責任歸屬的合理分配。
Markdavis

文字遊戲,無法解決問題;交車後,車輛所有權人就是樓主代表方;主張車輛維修須由車廠代表人開回,並且肩負保險及行車責任;樓主確實滿滿的情緒價值呀😆

2025-06-19 21:14
Markdavis

拖車,沒有人說沒有風險;樓主,您真的可以堅持想法,讓品牌方,充分理解有條有理,有邏輯的論述;照樓主的邏輯,可能連車輛召回檢查,都應該要原廠派員駕駛;因為是原廠的瑕疵錯誤嘛^^

2025-06-19 21:21
xxx6235 wrote:
先說我是支持你爭取權...(恕刪)

謝謝你的留言與支持。
不過針對你提到的內容,我想簡單澄清一下:

我從未提出「賠車價減損10萬 + 合理補償」這樣的疊加要求。
「中古價值減損」只是我在討論過程中,作為瑕疵可能影響層面的其中一項,提供品牌作為評估補償合理性的參考依據。

至於是否提告,只是選項,但不代表消費者一遇到問題就必須走上法律途徑。
我始終相信,若品牌願意誠意溝通,協商永遠比訴訟更有效率、更能體現負責態度。
xxx6235

賠車減損5萬+延展一年保固(延展一年保固 約估5萬-6萬)不就=10萬?

2025-06-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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