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5 wrote:
歹徒握著拳,以慢動作往被害者揮來,被害者有充裕的時間反應和躲掉
但,被害者沒有躲,被打傷了
錯,在誰?...(恕刪)
事情都尚未發生,你就稱對方為"歹徒"另一方為受害者?? 你已經有先入為主的想法了,何須發問?
少林正宗 wrote:
事情都尚未發生,你就...(恕刪)
fu7_land_rover wrote:
喔~所以說要提升防禦駕駛就是要~
左顧右盼~頻率可能要5秒一次~
整路綠燈每到一個路口就要減速~注意是否有闖紅燈的~
按喇叭呢要比照對岸~覺得要按想按就按~
但要小心就是會有種人聽到後會逼車擋車攔車砸車~
大膽假設無需求證~膽大心細就是了~
這種觀念就是在路上要像有被害妄想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