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97878 wrote:
我只是要解釋一下,故意跟意圖是不一樣的~~~
既然要說法律,就應該要用正確的資訊跟知識,所述
您怎知非意圖犯? 就規定非意圖犯啊!!!
您怎知是純車禍? 我真的不知道,但是你知道嗎??
您怎知Porsche Panamera車上持有見不光的東西? 我真的不知道,但是你知道嗎??
您怎知Porsche Panamera車主非酒駕? 我真的不知道,但是你知道嗎??
我只是想提供較正確之資訊,如有錯誤,也是歡迎指正,只是上所述,跟我所知,相差甚大~~故予以澄清~~~至於不知道的或是假設性的,我們留待有權利調查人去調查~~
另外肇事逃逸就是刑事案件,如要認定是否符合其他刑責,需個案認定,不需牽扯~~~
肇逃如認加重至殺人刑責,我無意見,但說是殺人,畢竟肇逃跟殺人行為不一,不認為可以牽扯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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