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en wrote:
保時捷選配 -- 簽訂的應該是 "預購合約" 非 "購買合約"
首先, 車子已經在製造了嗎? (已經通知輪到生產你的朋友的車子,並且已經去選配了?)
如果還沒去選配、就還沒開始製造, 那再繼續看下去
我也訂過同品牌的車子一樣是30萬訂金,(簽的合約上面有交車日期欄位, 但是空白沒寫明 "交車日期" )
後來我也因為選配的項目變了,我就告知要退訂 (當然保時捷不讓你退)
我就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站,上網寫消費申訴 , 過約兩周 保XX 就告知 全額退款
申訴內容: 我主張那張合約無效,要求無條件退還訂金
理由是: 合約沒寫交車日期 , 車商 100年後再交車也行嗎? 這種合約如果合法,那消費者權益何在
簡單說就是: 合約無效
這也是我剛剛想到的,所謂定金,其實是要照車價來去議定的,所以『依到港決定售價』,這個是不符合契約要件才對,所以也許可以依據此點主張契約無效。
只是這點也就是我上面說的,這些車廠都是遊走在法律邊緣,到時就變成要不要費心費力去找車廠討價還價而已,他們賭的其實也就是多數人嫌麻煩就讓他們扣款了。
買保時捷的人大概都知道, 下訂金並不是確認實際的購買車價
實際的購買車價是要等排到車通知你過去選配
加上選配後的價格為實際總價格
如果沒有選配總價就是基本車價
但基本車價是多少合約上不會說明
他只會寫"車輛售價以實際到港為主"
所以合約上是有這一條的 ......
保時捷業務說他們賣的是期貨車
所以車價都是以車輛實際到港價為主
確實合約上有提到這一點
也就是因為這一點保時捷不給退 ......
但就像我貼文說的
今天如果漲30%消費者也要概括承受嗎 !?
很多大大有提到轉單的做法
其實我朋友也有想過
但問題是我朋友上個月才剛下訂金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漲價5%
會收轉單的大大應該也是希望縮短交期
但目前來看自己下訂跟收轉單交期一樣
所以我想現階段也不會有人想收轉單才對
除非等到保時捷通知選配了
那就表示車輛已經要進入生產
這時候轉單就能縮短交期也才會有人願意收轉單吧
會再跟保時捷談談看
實在不行那就只剩下兩條路 :
1: 走消保官(快一點但大家難看)
2: 等選配通知再轉單(大概要半年一年之後了)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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