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97878 wrote:因為:你說的是開車經驗,應算是交通規則,不是開車違規即有殺人故意之經驗法則,故意包含認知跟意欲,如真如所述,違規駕駛大家都是有殺人故意喔另外所述如真是有殺人意欲,那也是殺人罪,跟肇事逃逸無關,故意肇事不算肇事~~~~~~如真如此,希望大家小心點~~~~
王帥志 wrote:看來這串討論文,我想...(恕刪) 這跟職業車手還有卡丁車有什關係??我看閣下根本沒在開車吧p牌連切兩個車道沒打方向燈加肇逃這該死沒全沒爭議沒人說要炮vios車主~只是從有機會可以避免去討論如果你有仔細看影片~那台p牌車至少出現在vios右前方十幾二十秒而從出匝道到一直往左切到撞上至少有六七秒~vios被撞前幾秒其實兩台車是平行的(說看不到我不相信)而當你看到有台車一直往你靠過來~照你說的只有專業車手才會閃避.減速.按喇叭???不是這樣吧所以才有網友會覺得vios車主在恍神完全沒注意才會以上這些基本反應都沒有
guso7878 wrote:意圖,如非意圖犯,基本上不需討論其意圖,殺人跟肇事逃逸都不算意圖犯...(恕刪) 您怎知非意圖犯?您怎知是純車禍?您怎知Porsche Panamera車上持有見不光的東西?您怎知Porsche Panamera車主非酒駕?您怎知????雖大家戲稱:法律雖保護懂法律的人....但法律,其實也沒有那麼難....這種肇事逃逸,通常不排除牽扯"相關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