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車子已經在製造了嗎? (已經通知輪到生產你的朋友的車子,並且已經去選配了?)
如果還沒去選配、就還沒開始製造, 那再繼續看下去
我也訂過同品牌的車子一樣是30萬訂金,(簽的合約上面有交車日期欄位, 但是此欄位空白沒寫 )
後來我也因為選配的項目變了,我就告知業務員要退訂 (業務員當然不肯退,說公司規定,請問公司規定牴觸法律,是甚麼情況)
我就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站,上網寫消費申訴 , 過約兩周車商就告知: 全額退款
申訴內容: 我主張那張合約無效,要求無條件退還訂金
理由是: 合約沒寫交車日期 , 車商 100年後再交車也行嗎? 這種合約如果合法,那消費者權益何在
簡單說就是: 合約無效( 人、時、事、地、物 這五大項沒寫清楚,合約怎麼會有效)
建議要買車的朋友, 買車只買現車,現車才能把全部的價格、交車日期、配備...等條件白字黑字寫明確。
當然,如果全部條件都肯寫明確(要有效力的合約),要我等兩三個月交車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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