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binlin wrote:如標題,本人這輩子第...(恕刪)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不了弱勢的消費者。藍綠立委只為選舉利益,從來不重視。消費者保護法根本是紙糊的。酒駕,撞死人,罪輕,好多葉少爺。詐騙,害死人,罪輕,好多青青。購物詐騙手法,投資詐騙手法。恐龍法官也不少。
Antus wrote:12月中到,因有招回(恕刪) 台保當然需要好好溝通重點在於一部新車還沒交車喔送過來,發現零件沒裝好要大拆,交期遙遙無期,請問你這應該是經銷商還是原廠的事?經銷商應該也覺得很倒霉,那麼爛的原廠把問題丟給我,我什麼都無法掌握還要被夾在中間。所以請問你這些不該由台灣保時捷原廠溝通嗎?
loveth wrote:台保當然需要好好溝通(恕刪) 原廠跟經銷商應該各有自己的權利責任跟義務如果車子一出廠還沒交付到客人手上就發現有問題,原廠還是要積極作為希望台灣保時捷原廠能秉持專業,不要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經銷商也才後面願意互相幫忙處理好客戶問題這種做生意基本的道理做好了,不就能圓滿處理
Antus wrote:12月中到,因有招回換零件,等料中,這些你都知道了。那你是覺得要原廠打電話給你再說一次嗎? 感覺是樓主有一些"特別"要求, 原廠和經銷商互踢皮球. 無法滿足樓主 (原廠有會中文的人嗎?)我倒是覺得經銷商做錯了, 應該先交車再召回就沒這些鳥問題
loveth wrote:台保當然需要好好溝通...(恕刪) 我也不知道樓主的要求是什麼,如果只是要原廠再來說一下一樣的東西,我自己覺得沒必要。經銷商就是要處理第一線的問題,不然要經銷商做什麼,什麼都要原廠出面,那收錢是不是也原廠來收。上面有人說先交車再招回,如果沒有安全疑慮的可以,不然就變成原廠明明知道有安全疑慮還給消費者有問題的車,這如果出事就賠不完了,原廠要等新零件確定裝好才交車,反而是負責任的做法。
wenbinlin wrote:如標題,本人這輩子第(恕刪) 告訴好野的大爺您殘酷的事實,第一現在缺車是賣方市場,第二目前通膨的M型世界,像你這種有錢人原廠見太多了,你並無特別之處,沒什好鳥的,除非你真有所謂的"特別之處"!!! 那就現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