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業代的問題,是車商的關係!Porsche應該是由福斯財務辦理,車商為了將租賃業務綁給自己集團的租賃公司,所以才會對業代有此要求。一般都是客戶如果辦理福斯財務,則業績及獎金正常發放;反之如果辦理他家租賃公司,可能只計業績不計獎金。這樣一來福斯財務就可以賺取較優厚的利息,他家租賃公司因拿不到折扣,所以換算後的租金可能會高於福斯財務。不過通常租賃公司都有自己拿車的管道,所以..............
賣車 => 有佣金用我們家租賃 => 有獎金用別家的租賃 => 沒獎金賣車又用我們家租賃 => 有佣金 + 獎金或賣車 => 沒佣金(因為還在本月的基本業績台數內)用我們家租賃 => 有獎金用別家的租賃 => 沒獎金賣這一台車又用我們家租賃 => 沒佣金有獎金哪裡難懂
樓主有誤會但某一方面他的質疑也是對的樓主順口問,所以對方一直是從租賃的角度在回答...不是賣車如果業績能影響薪資或年終,要把這部份算是獎金的某一部份也不是那麼無理只是可能沒辦法很明確的算出來給你,因為業績是個總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