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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交流道事故,我的迷你全毀了

這台 Mini 要修到好, 至少要花 30萬以上

樓主刑事民事一次全先提告, 就對了.
以免後車不負責任
我的名子4個字 wrote:
LEXUS看起來也是...(恕刪)
還好,你賠的不多,老天保佑!
這個地方我也被撞過!
第一.紅綠燈標示太小
第二.因為這個地方是先爬坡後馬上下坡,有視線死角
第三.左側來車車速很快會來不及反應

超級危險的地方
majestyboy wrote:
J大您好,好奇請問,(恕刪)

1.對方不是樓主說有送醫?不就是確定受傷?
2.有任何過失,就是有責任,所以對方告你傷害罪,當然一樣會成立(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3.至於交通隊的初判表怎麼寫?車鑑會如何寫?牽涉原因很多,我只說mini車主未必零肇責,
如果有任何一丁點肇責,2.的部分就會成立。
majestyboy wrote:
J大您好,好奇請問,(恕刪)


樓主的筆錄應該做完了,
樓主非靜止狀態被追撞,而是減速行進中被追撞,而且樓主還追撞前車,
我猜有幾個可能寫法:
1.變換方向不當
2.其他可能造成之肇事原因
3.減速不當

以上用字不是交通隊的標準用字,因為我已經有點忘了他們的標準用字,但就那幾個意思。


如果萬一,樓主有肇責,樓主也要賠前車,對後車及前車的部分會是雙方損失總和再依肇責比分攤,
所以,樓主堅持回復原狀如果可以成立,對方也可以,還有包含對方的傷害及工作損失........
所以,樓主最好是能拚到零肇責,不然損失恐怕不小。

我這邊奉勸樓主,車禍這種東西從來沒有一方會是勝利,多少都會有損失,所以能協調到差不多就可以和解了,
搞到最後通常是兩敗俱傷,即使你零肇責也是一樣,沒有那麼簡單。一堆鼓吹告告告的,都是喊燒的,跑偵查庭、跑法院,通通是你要承擔。

還有,車禍各說各話是常態,筆錄怎麼寫是他高興,我相信10個車主至少有8個以上都真對自己有利的去說,
這真的沒什麼,等你遇到也是一樣。警察也是依各車主的"主觀"認知去寫筆錄,交通隊則依筆錄及現場圖去
做成初判表,然後你也別期待交通隊會仔細給你研究才寫成初判表;也別期待車鑑會會重新花時間研究仔細研究你的個案才做成鑑定,據說車鑑委員開一次會要審幾十個案件?平均一個案件能不到五分鐘(有跟某警官聊過這個問題),所以當然是看看初判表、現場圖,就有結果了,尤其是這種小車禍(沒死人),
所以我的經驗是,筆錄跟現場圖會影響到初判表,初判表會去影響車鑑會跟檢察官(如果到時還沒申請車鑑資料的話)....邏輯大概就是這樣。
不雨 wrote:
嚴格算殘值問題是告上(恕刪)


你可以放大損失,對方就會願意被敲嗎??
通常這種亂喊的,才是最麻煩的,調解容易破局,
屆時連調解委員可能都不會站在你那邊。
要和解就是互換立場,
不和解就上法院,
通常以刑逼民的,小車禍比較容易,因為傷害罪罰金可能就超過和解金額了,
大金額的,有一方亂喊,通常和解的機會就不高,會讓法院去判。
判了只是拿到債權,離你拿到錢還遠的很,別太天真了,社會不是這樣運作的。
請問一下
這裡有人懂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的流程
跟大概的價錢折幾折嗎?

剛剛看了影片
我覺得版主對前車可能無法完全無肇責
因為他是追撞不是推撞(在非靜止狀態,被後車撞到後,撞前車)

再來是老車的問題
除了原本老車殘值之外
基本上就算兩台車外觀一模一樣
完好沒撞過的車跟撞過恢復原狀的車
中古車商估價就是會不一樣
前引擎蓋換過,扣五千 / 後行李箱蓋換過,扣五千
(我之前的車就是這麼被扣的)
老車修復後,陸陸續續若發生小問題也是挺傷腦筋的
這個就要板主自己衡量了

所以,出入平安就是最大的福氣
這句話真的是過來人才能體會
歡迎參觀個人的部落格:https://travel-0.blogspot.com
重點是人沒事就好,而且有保險的話不用擔心!
保險公司會幫你代位求償!
楽天小猴 wrote:
保險公司會幫你代位求償!

樓主十幾年的老車額度最高才賠三萬
就算代位求償也是三萬
撞成這樣連塞牙縫都不夠
HermesParis wrote:
樓主十幾年的老車額度...(恕刪)

3萬應該是指修自已車子的修車費.
不足的部份再來向肇事者求償.
若可以,建議車內還是多裝一組行車記錄器因為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目前行車記錄器有TS碼流功能機種,是採用秒來錄製行車畫面,建議可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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