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ras335 wrote:哈哈....這又讓我想到之前做過的春夢, 聽說只要湊足二億元資本就有資格當台奧的經銷商了.....
我還是有疑問,如同...(恕刪)
車主是不一定要在工單上簽字的,
因為出險的權利人是保險公司,
樓主也簽了和解書,那和解書我印象中是允許保險公司依法依約處理,
所以是保險公司在主張要怎麼修的,不是車主,
所以拿到保險公司同意換新的工單才是最重要的
我之前被撞也是保修廠先給個估價單,
修好後叫我去拿車,問他們要簽什麼嗎?
車廠只說不用,保險公司都處理完了,
簽一張放行單車子就開走了,
另外肇事者就更不可能簽到工單的,
一切就照保險合約走,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如果還要被求償,那保費是付假的嗎?
不長眼 wrote:
重點也是在這裡.....(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