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55 wrote:不覺得我舉的例子跟...(恕刪) 真的懂法律嗎來來 強者我朋友是律師他打過類似官司 他說台GG這個例子 公司當然有責任因事實發生是在公司任職期間公司得負起管理監督之責任提告是可以打得贏的 不過有一樣很重要關於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沒有XX 那公司就不會有事了但強者我朋友沒告訴我 掯掯....
1.公司無直接責任,但有道德責任及維護自身商譽的責任2.公司有管理疏失上的疑慮,有些公司在業務人員離職後,會通知業務往來客戶並重新指定負責服務的業務3.要反告客戶??告誣告嗎?鬼扯!!總公司客服專線客訴該經理~有威脅恐嚇之嫌,令人心生畏懼屁話講這麼多,直接提告就對了~對象:奧迪業務XXX,公司才會願意跟你談
henrylin66 wrote:民法第188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一間沒制度沒擔當的公司,不值得消費者再次信任! 既然你引用的民法也有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的情況那為什麼你已經認定是公司沒擔當???
據我所知,原廠售服沒有在賣ACC的套件,那位業代應該是去外廠訂的吧?去外廠代購改裝零件,跟樓主發生的糾紛,跟原廠沒有直接關係,要看經銷商如何有智慧的處理。話說回來,無論責任歸屬如何,業代良莠不齊,只是不斷的破壞品牌形象,可惜了這個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