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淺見:寫英文e-mail附圖寄德國原廠,技師試車前未經車主同意且撞車實在太不專業,該向德國原廠反映他們對終端的控管有待加強,拿了錢就該把事辦好,不能老是花錢蓋蓋漂亮的showroom就想賺錢,該有的專業水準還是要有。至於台奧的部分,建議您不要心軟,不要配合他們的要求才有談判的籌碼,態度要硬一些(消保官投訴或委託律師進行損害賠償訴訟),否則時間過去很快就被吃案了。P.S.:若進入訴訟,請記得將律師費和代步車等費用及花費時間的消極損失(可舉證您的平均每小時收入)都算進去,算的越精越好,1塊錢都不要少,單據也要收集齊全,您的公道必須化為實際的"數字"才有意義,道歉只是空口白話是沒用的。
土撥鼠 wrote:看完更相信在台灣, 買車真的不能只看品牌...最重要的是服務廠!不然再好的車, 也被修爛了!(恕刪) 車子再好,品質再棒,碰到不良的維修,也完了...德國車品質不錯,但不表示台灣的服務廠品質也不錯...
bennie wrote:前言:在今年4/19...(恕刪) 我可了解 有錢人的心態真的跟我這種下等賤民不一樣連凹都要硬凹到對方無言還不夠 還要再凹到滿意為止我想你凹的不是車 是爽度吧!!怪不得 社會多仇富這種人的心態 要我不仇富都難~ps:車牌告知一下 下次看到閃遠點不小心撞到 直接請保險公司上法院 調解也不用開了
換新車或買回都是不可行的 建議樓主不用花這力氣了建議可以爭取的東西:1.修復到滿意(這是當然要的 注意色差及準度)2.抵用券(車廠開2萬個人是覺得還可接受...)3.延長保固(誰知道有沒有內傷呢 很合理)4.保固期間內免費全車傷痕修復鈑烤一次(行車有小傷痕難免 免費洗澡以彌補心情上的不愉快)
車子受損是不能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的車子受損是不能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的車子受損是不能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的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不論版大有多心疼都一樣因為這是「物」所以版大要請求的是回復原狀、折舊、代步費用至於原廠買不買回就要看如何協商了
小弟車輛是2007年掛牌的A6,從新車買來均未更換過水箱精,也都回原廠保養,行車時水溫也都正常。直到2014年7月份,於里程數八萬公里左右至中和廠第一次更換愛車的水箱精,更換後大約三至四天,車輛水溫於高速公路上異常標高,因為當時人都在南部,所以就近回到台南仁德廠維修,發現是俗稱水龜的東西故障,維修又要七千元左右。嗣後我去電中和廠提出質疑:「我車子6年多來沒有換過水箱精,水溫也沒有問題,我為了車子更安全,在原廠換了原廠高價位的水箱精,結果反而開不到一個禮拜就水溫標高、零件故障,換了比不換更慘」,得到的解釋是「喔,那應該是巧合,零件什麼時候要故障我們也不知道」的回應。從這件事情後,我澈澈底底瞭解中和廠「高超的維修能力」,我不想當一個可以讓中和廠賺很多修理費的消費者,所以我選擇不再到中和廠維修保養。以上,請參考,有辦法的人,可以去查查看我說的是不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