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奧迪的員工都不是孩子學生。今天的行為是惡意詐欺,是犯法的,不是小孩打打架,學生翹個課這麼簡單。員工做錯事要不要開除,端看錯的大小,是否惡意為之。員工如果騙公司錢,不只開除,還要送警。想把有共犯結構的惡意詐欺當成技師一人所犯的小小錯誤,這才是讓人不懂的邏輯。arthur2598 wrote:孩子偶而打架, 有受傷 --報警去?學生翹課, --重修?員工做錯事 -- 買上開除?你們都沒做錯過事?>
arthur2598 wrote:我家裡另有兩台 ...(恕刪) 照你的邏輯思考,我看下次就不止偷保桿了;連你所謂要求車廠的重工、賠償交通損失等都是天方夜譚,因為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政府機關遇到這種問題最終是選擇站在哪邊?家裡能有兩台賓士一台福特的您不清楚嗎?
brina999 wrote:今天上新聞了,我是...(恕刪) 因為有爆料阿~在這邊爆個內幕~蘋果知道兩次沒有報導(什麼原因不願意我不知道)引以為傲的爆料公射則是審文沒通過........(很納悶)原本想說可能不敢得罪財團結果東森居然有爆!!!!!!!真的對他們改觀了~
arthur2598 wrote:我家裡另有兩台 E...(恕刪) 雖然人人有發言權但真的想跟您這位大老說可不可以不要再發言講廢話了?詐欺刑事責任你把他拿去跟小孩子翹課打架比?能比嗎?翹課嚴重?還是偷東西嚴重?打人嚴重?還是殺人嚴重?借朋友車開嚴重?還是偷朋友車開嚴重?不會長這麼大還要比你小一輪兩輪的小屁孩來教你吧?如果幾個人站在你那邊還OK結果你一個人發言,另一邊則是一面倒那是誰的問題?臉不會很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