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yalen wrote:
三年殘值只剩下42...(恕刪)
其實給車商收中古車 本來就這樣
想想就能理解 車商收了是要賺錢
所以收購價和賣出價不差個20 30萬 車商是不會收的
用60收保證立刻用90-100掛著賣
車商也有擺很久賣不出去的風險 擺一年就會又折20-30萬 怎麼可能開高跟你收呢
想要賣好價錢 還是自售吧 應該比這方案划算得多
4K151 wrote:
2014/12出廠...(恕刪)
4K151 wrote:
您好!這台是一手車...(恕刪)
微微55 wrote:
買領牌車最大缺點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