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epie1992 wrote:
不是啊整件事情就都...(恕刪)
您說的對一半
媒體如果您夠了解
他們最愛用疑似這兩個字
媒體只要用疑似這兩個字不需要經過公審也不需要付連帶責任
這件事情比燒車更嚴重幾千萬倍
燒車常有,或許因為一些外在因素造成,民眾不太會認為怎麼樣
而不誠信收錢卻沒做的施工就非常嚴重,不是只有一個人,而是成千上萬的人會受到影響及牽連
這是非常非常嚴重得事情
如果做生意需要用這種誇張的手段賺錢的話
那還有誰能信
這件事可大,但根本不能讓他小
媒體應盡報導義務
事情如果屬實
車廠也該出面鄭重道歉挽回消費者的心
而不是這樣好像沒事一樣
如果一天大家不知道
那受騙的民眾要被騙多久?
如果摸頭就成功那其他人怎麼辦?
況且這件事是已經報警提告而且是(刑事),也無法撤告
這怎麼會不能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