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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台北旗艦中心】內湖奧迪之詐欺行為 (6/6更新)


vpepie1992 wrote:
不是啊整件事情就都...(恕刪)


您說的對一半
媒體如果您夠了解
他們最愛用疑似這兩個字
媒體只要用疑似這兩個字不需要經過公審也不需要付連帶責任
這件事情比燒車更嚴重幾千萬倍
燒車常有,或許因為一些外在因素造成,民眾不太會認為怎麼樣
而不誠信收錢卻沒做的施工就非常嚴重,不是只有一個人,而是成千上萬的人會受到影響及牽連
這是非常非常嚴重得事情
如果做生意需要用這種誇張的手段賺錢的話
那還有誰能信
這件事可大,但根本不能讓他小
媒體應盡報導義務
事情如果屬實
車廠也該出面鄭重道歉挽回消費者的心
而不是這樣好像沒事一樣
如果一天大家不知道
那受騙的民眾要被騙多久?
如果摸頭就成功那其他人怎麼辦?
況且這件事是已經報警提告而且是(刑事),也無法撤告
這怎麼會不能報導...

台灣的媒體雖然不怎麼樣,

但基本的查證還是得做,

這個案子除了樓主的資訊比較明確,

奧迪和保險公司都還沒有說法,

畢竟出險的確是車廠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事,

不可能沒有任何當事人的說法就報導,

或許記者在等兩造的說法吧~~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
您說的對一半媒體如...(恕刪)

tzechiny wrote:
台灣的媒體雖然不怎...(恕刪)


爆料公社正常只要有人一po有爆點的,記者根本沒查證過也是直接報導
我只是不解這個爆點更大的更有新聞看頭的需要查證什麼,依照新聞就直接報導疑似修車糾紛就好,至少讓買他們家牌子的人知道
但卻快10天了都沒動作...
您說的或許有理
但這只是我的疑問啦

可能是被爆的都不是吃素的,

所以記者會比較小心吧~~

車廠和保險公司都不是好惹的,

跟一般自助餐吃到蟑螂或外遇被抓包不同,

所以記者也就謹慎起來囉~~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
爆料公社正常只要有...(恕刪)
事主既已決定走法律途徑討公道, 就是不希望媒體等體制外干擾來模糊了整個事件的焦點, 這類事件在尚未明朗之前若在媒體上曝光, 了不起一日新聞, 但對事主反倒可能是個傷害....

Audi: 這個案純粹是內部作業疏失, 我們會拿出最大誠意與續與車主溝通解決....

保險公司: 這事關肇事責任與理賠認知的落差, 我們會盡可能提供車主最大的保障...

事主: 被迫露臉面對醜陋的媒體, 然後身分還有可能曝光被有心人肉搜....

可能結局: Audi與保險公司河蟹, 檢察官查無實證簽結, 然後事主白忙一場...

這個案子最大的關鍵在保險公司, 但事主不可能拿到任何內部資料(包含Audi), 因此最後是否豬羊變色還很難說, 在法庭上不到最後一刻, 誰都沒有把握穩贏, 若萬一運氣不好遇到偷懶的檢察官, 案子變成不起訴都有可能, 畢竟這對日理萬機的他們來說算是小案子, 因此還是建議事主步步為營, 以能夠獲取自身最大利益的方式來處理會比較實際的.

此外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很嚴苛, 或許事主要先找律師商量看看再議:

詐欺罪的定義如下:一、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二、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三、對於本票債務人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本票債務人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本票債務人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的票據行為,他人因詐欺的票據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財產上的損失,且本票債務人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四、依照所述事實,僅有在證明票據債務人在為票據行為之時,主觀上即具有以票據行為詐欺之故意和意圖,票據債務人始具有「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當」。如無法為上述證明時,不能以票據債務人未履行票據債務即認為有詐欺罪之嫌疑。在此僅能以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加以追訴其民事上之責任。




基本上我認為, 除非這類事件還有其他的受害者出面, 否則單靠事主一人要告Audi這種大公司詐欺, 恐怕有點辛苦喔!

chuangs4 wrote:
基本上我認為, 除非這類事件還有其他的受害者出面, 否則單靠事主一人要告Audi這種大公司詐欺, 恐怕有點辛苦喔!...(恕刪)


所以才說樓主應該要去找金管會..
保險業務應該是金管會管轄業務..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chuangs4 wrote:
事主既已決定走法律途...(恕刪)

不管如何,就算Audi與保險公司河蟹,這事也已經對台奧的信譽造成嚴重傷害,而這傷害,就是反應在實際利益的銷售台數上。。。
 我還是覺得台奧如果真的要補救,真的要出來說明啦。。。不然就等著看銷售會多慘😑
有沒有想過把這件事讓德國原廠知道,也許德國人的想法不一樣....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德國福斯集團包括 Audi 都排放廢氣做假了,說謊對這集團根本就不算什麼會在乎你這小條的。說真的這集團的車能不碰就不要碰,服務太爛了
supermegane wrote:
有沒有想過把這件事...(恕刪)

supermegane wrote:
有沒有想過把這件事...(恕刪)
哀, 這種事全世界都在發生, 德國人早已心照不宣, 能免則免了, 不會發生任何作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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