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1966 wrote:
個人倒是不會去思考是否被利用的問題
花點小時間上網寫寫意見為版主伸張正義..也讓車商看到網路的力量
讓車商以後不敢再亂搞..進而與版主妥協..讓版主得到最滿意的答覆
整個事件和平圓滿落幕...
每個上網陳述意見的網友都是功德圓滿的一件好事..好事一樁..何利用之有??~~
版主的拒交車說..不管是情緒話或認真的...當然是正常也是應該的
不然光憑不是當事人的網友們喊拒交車..車商何怕之有??
基於保密條款不能公布..更是該要遵守的
總之..最後..皆大歡喜才是重點呀...(還是寶刀出鞘一定要見血才能收回呢)..哈~
不爽的網友們...請息怒吧
版大..恭喜你河蟹順利解決事情
雖說你的講法有點道理,以和為貴
但我個人看事是這樣了...
今天樓主出了問題上來問,眾人幫忙
然後車商看到問題大條忙摸頭
樓主滿意,然後車商皆大歡喜
不過保密我有點覺得不妥
那請問下一個買到測試車然後不知道上來問的人,他的權益能解決嗎
還是因為上一個保密,所以補償或談判內容又被車商多砍一刀?
所謂會吵的有糖吃,不會吵的吃虧理所當然?----不借用網路力量得不到車商應該有的回應呢
事情不光是看單一事件解決了沒,而是整個道理有沒有得照真正正確的處理方式
此案若真,雖然樓主本身權益得到滿意的解決
但事實上這樣我看是縱容車商而已
yellowk wrote:
其實樓主可以用代號....(恕刪)
樓上一流!
但是大大您忘記把這個利用廣大鄉民的傢伙也給個代號。
前面有大大說,既然鄉民的力量已經讓事件“圓滿”落幕,那麼大家就應該感到高興,自己盡了一份力量,達成了開版的目的。
問題是,這正是所有公民力量崩解的根本原因,公眾輿論,或是群眾力量之所以能夠改變社會,讓群體進步,是因為所有利用公眾的聲音而達成的事件,必須是對未來同類型事件有所助益,有所改進,而不是達成當事人的願望。
就像洪仲丘事件,公民發聲內心的底藴除了為洪家尋求真相,更是為了達成未來軍事訓練管教的合理機制。而不僅僅是為了讓洪家與國防部達成某種協議,雙方皆大歡喜即可。
今天樓主利用大家的聲音想要取得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卻在利用之後銷聲匿跡,這樣只會形成兩個結果:
1.廠商只要能夠安撫個人,便不需要切實檢討自身營運問題。
2.類似事件重複發生。
更糟糕的是,這樣只是讓群眾的聲音變成狼來了的小孩,逐漸失去意義,淪為無意義的謾罵跟發洩,也不能達到任何訊息交換,或是改變現狀的目的。
當你使用群眾力量的時候,你必須回饋給群眾,讓大家明白事件真相與解決方式,阻止下一次類似事件的發生。
我必須說,這種摸頭後銷聲匿跡行為極為自私、惡劣。
Saintscookie wrote:
最終我還是牽車回家了,
今天整個交車過程從21日交到22日,
要謝謝各位前輩的支持推文!!!!!
台奧高層看到了!!!!!
我要的不多,
只是要真相,
今天主管全程陪同,
整個接洽過程與結果讓人感覺得到台奧的誠意,
主要討論重點在於這輛車為何是測試車卻還交給我,
以及要求屬於我的權益,
但是.....真正討論的時間並不長,
絕大多數時間都在閒話家常.....
至於為何.......
只能說這真的是大廠作風,
很直接也很坦白,
在這裡跟各位前輩說聲抱歉,
不能提供照片,
細節也必須保密。
在整個流程中間確實出了差錯,
對我來說誠實跟誠意最重要,
而今天這兩樣都有了,
這就夠了~
也謝謝各位前輩的支持與幫忙,
小弟學了很多,
未來再換車就是考慮S7的時候。
我也學到了很多

首先學到的就是,下次有人發文說「新車S7交車前一天被業代通知..」,內文是里程高達2000的,不用浪費時間回文了

再來就是,Audi好像常常有河蟹事件,不知怎麼回事,樓主都不肯交代一下,不管是用什麼方法。
之前多是DSG被河蟹,上次有個回原廠被點漆被河蟹,都是什麼都不說,文章自己刪光,讓人感覺非常度爛。
其實有些方法可以用來交代後續,比方說前面網友的「代入法」,或者可以參考某些板的「昏倒文」,再不然也可以參考上次Escape被原廠技師開出去撞掉的這篇文,雖然樓主後來還是刪光,但人家有上來交代而且在#264有網友備分圖片,至少大家知道是什麼回事。
我覺得河蟹難免,但這種處事方法完全就是利用跟背叛。而我也相信如果之後在板上看到有人說S5怎樣怎樣、原廠怎樣怎樣,想再利用網友力量的時候,我一定會想到你這件事,也一定會希望那就是你的車,更會覺得活該死好

只能說,很可惜樓主沒敢留真實姓名,不然就會像圓滿落幕這棟樓的樓主一樣,整個都出名了

nocar wrote:
雖說你的講法有點道理,以和為貴
但我個人看事是這樣了...
今天樓主出了問題上來問,眾人幫忙
然後車商看到問題大條忙摸頭
樓主滿意,然後車商皆大歡喜
不過保密我有點覺得不妥
那請問下一個買到測試車然後不知道上來問的人,他的權益能解決嗎
還是因為上一個保密,所以補償或談判內容又被車商多砍一刀?
所謂會吵的有糖吃,不會吵的吃虧理所當然?----不借用網路力量得不到車商應該有的回應呢
事情不光是看單一事件解決了沒,而是整個道理有沒有得照真正正確的處理方式
此案若真,雖然樓主本身權益得到滿意的解決
但事實上這樣我看是縱容車商而已
...(恕刪)
是的..你點出重點了..以和為貴(因為人家確實是解決了呀)
我也認為版主是可以用別的方式透露和解內容..(雖我不會買那款車..但我也很好奇)
畢竟不是天天每個人都會買到被開900公里的車
真有必要(倒楣遇到了) 可以PM方式詢問版主..請版主透露一下..
在這邊逼他內容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換成是您..我相信你也會遵守保密條款的..(同意嗎)
真要預防..別忘了訂車合約書中是可以載名..不要測試車..不要展示車 之類的~~我相信這才是這事件讓我們可以學到的地方
個人覺得..買個車沒那麼複雜的
以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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