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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除本文章

是該有明確的事實結果才是王道,這件有可能是原廠技師訓練不足,而零件防呆機制不夠完善導致,若大家誤會原廠也該還原廠一個公道,所以應保留此版才對,謝謝

rafaelwu wrote:
剛剛已與audi中山...(恕刪)


終於真相大白, 車友們也可以放心沒有設計上的問題存在.

janwen0405 wrote:
終於真相大白, 車友...(恕刪)


問題是有多少被出保固用錯料的車子在路上跑

包含我在內,變速箱電腦出過保固,有沒有用錯料,我明天打電話去問。
真正顧家的男人
雖然樓主有自己的決定
但是還是希望此樓能夠留下
因為真的很想要入手一台,想看看後續的發展
對於還不是AUDI車主,但是有認真考慮的人也有個參考
看是不是符合心中想要的車子
沒有人不會犯錯,而我也只想知道事情原因

有人因此事件被調職了,如果此篇繼續留在板上,我很怕有人要被革職了,這樣很有可能影響到一個家庭的生活,這樣就背離我po此文章的本意了!!


希望大家可以諒解

rafaelwu wrote:
沒有人不會犯錯,而我...(恕刪)


所以大大,你是說,這次事件完全是人為因素? 是因為上次保修時,維修人員幫你換料時,沒有按照SOP,所以造成這次你行駛的重大事件? 所以車廠說這次事件是他們的問題? 跟車主或車子本身設計都沒有關係?
我想幾天後大家還是希望樓主可以出示車廠責任歸屬的報告,寫明因為人為錯失,造成事件意外. 若沒有此證明單,那各位網友如何相信,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遇到樓主事件的受害者, 我想不是每個有Audi車的車主,都可以向樓主一樣好運,躲過這次的危機, 因為若沒有清楚明白是否與車設計有關,那所有Audi車主都是危險駕駛了.

謝謝!
rafaelwu wrote:
沒有人不會犯錯,而我也只想知道事情原因
有人因此事件被調職了,如果此篇繼續留在板上,我很怕有人要被革職了,這樣很有可能影響到一個家庭的生活,這樣就背離我po此文章的本意了!!
希望大家可以諒解...(恕刪)



版大所說的事我能理解
但我想台奧自己要擔起責任, 不要把事情找人來頂
要不然又有後續事件, 影響的可不是只有家庭生活

台奧能保證沒有哪個零件也是這樣被錯置嗎? 電腦沒有版本確認功能?
許多晶片都可以輕易地達到呀! 尤其是重要的部分!!

系統設計怪怪地
我自己寫微控軟體的

因為沒開此車本只看看 我不想回

不過這發展太扯了!!

最好是 軟體協調可以一直正常 然後突然發現原來不是一家人

然後全部罷工的,



責任卻是開除一個 "人類" 扛下 然後解決的啦!!

想想隔壁樓 國產L 突然沒煞車又恢復的樓,人家還恢復了哩!
這家是完全罷工
如果這個是國產L, 我看被圍廠示威了!!

果然 大家對外國人 包容心還真大啊!!



還有板大您 貼文是為什麼??
可不可以說說開會內容??
還是保密條款又出現了!!
您如同以往類似的文章一般, 又因貼了文鬧大了,得到車廠的"善意"回應,
然後叫大家算了 沒這回事??

dc1132 wrote:
我自己寫微控軟體的因...(恕刪)


首先,我沒簽保密條款。這我可以發誓

我想我已經很清楚交代,發生時主因,狀況,結論
及撤版原因。

你接不接受,我沒辦法掌控。

PS:有人願意負責了,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rafaelwu wrote:
主題: 台灣奧迪罔顧人命,發生重大瑕疵(危及生命安全),卻不願負責

車型:2009年AUDI A4 2.0TFSI QUATTRO
事件發生時間:2012.6.16
地點:北宜公路18公里處

晚上帶著姪子姪女一家人去坪林,車子開在路上,突然儀表板出現警示燈符號,隨即無法換檔,也無法加油(但引擎是發動的並無熄火,車輛繼續行駛中),過幾秒鐘後,也把煞車鎖住無法採踏(就是沒有煞車),也把動力方向盤鎖住(就是轉方向盤需要用很大的力氣),我當時是用硬踩煞車,且用右手拉電子手煞車方式將車子停下,隨後請拖吊車,將車子拖到台北中山廠

6.18本人親自到奧迪中山廠,技師告知我關掉制動系統是因為變速箱系統故障, 試問關掉制動系統是希望我 當場撞死然後死無對證 嗎?

6.21致電AUDI 0800客服專線,抗議變速箱零件壞掉,怎麼可以關掉制動系統及動力方向盤??

當時還好我機靈,用電子煞車系統把車子停下來了,今天才可以把這件事情公布給大家知道!!
也還好當時電腦系統有記錄到把煞車系關掉是因變速箱零件問題,否則今天我空口說白話
6.25中山廠服務廠林經理轉述奧迪客服主管的話,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我想問:那電腦的紀錄是在騙人嗎?

原來買AUDI的車之後,要這樣被AUDI欺負嗎?
這明明就是你們家產品的問題,而且還攸關生命安全.

你們竟說不可能發生??

我無奈,我也無言了!!
或許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偶發的狀況,但試問各位車主,準車主你們還敢開嗎?

我願對我發表的字字句句負完全的責任




rafaelwu wrote:
PS:有人願意負責了,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如你前文所述:
萬一因為某些人的疏失而導致駕駛發生意外 當場撞死然後死無對證
這是否可算「刑法第276條第二項 - 業務過失致死罪」?

你覺得事後○○○○會有誰願意出來負責呢?



還是當成是駕駛個人的因素(疲勞?打瞌睡?...)而結案?

而原本在車上幸福出遊的一家人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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