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g1029 wrote:我真的很好奇,先收了...(恕刪) 你情我願有什麼好違法的不想繼續等就可以退訂(合約都有註明)繳錢是確保我們可以在第一批交車(看看隔壁Taycan繳錢等待的更多)我們也管不著繳錢後對方會怎麼用只care退訂要還我就是了 又不是老鼠會 也不是每個人找我們收錢都會繳不用想太多
就訂金或合約的內容,不管第三者覺得合不合理,在不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之下,雙方合意就可以成立。何來違法的問題?至於「我跟一百個人,各拿五萬訂金,半年後再實現正式交易。」這一類作法在訂購期約商品時都是很正常的交易方式,在簽約時約定好雙方的權力義務即可。以德訂車為例,簽約時的訂金,除了一定比例是從車價計算來的之外,還要一次全額付清德訂內容的金額。舉例來說,假設車價 200 萬,訂金比例 10%,另加德訂金額 40 萬,那在簽約時的訂金就是要付 60 萬(200*10% + 40)。如果金額再大一些,例如,買房,也可以雙方合意透過第三方保證的方式進行支付與保管(看是要找銀行、律師、會計師都可以)。所以,只要尋正常管道、正常合約、與正常廠商交易的話,倒不用太過擔心。重點是,簽約前要把合約的內容看清楚、問明白、標註清楚,以免產生後續的困擾與糾紛。買方會怕賣方收了錢之後不交貨;賣方同樣也怕貨到了之後,買方不繳錢來買貨哩!風險是同時存在於買賣雙方的。要說風險的話,我覺得廠商比個人還怕風險,畢竟一個人了不起就一台車,廠商要面對的是成百上千台車,你說,誰的負擔比較重?ilg1029 wrote:我真的很好奇,先收了那些訂金,然後車不知道什麼時候才給...啊這樣沒有違法問題喔?我跟一百個人,各拿五萬訂金,半年後再實現正式交易。這半年我五百萬可以賺不少錢欸
買車要德定時,交車期雖漫長又難捱但是至少還能預估交車期,有的人等的很開心有的人卻等得很焦慮,Q8連上市時間都未知的情況下就能付錢下定,說實話這不是我們這種平凡老百姓可以理解的!反正買到這等級的車,車庫裡應該不只一台車。
最後如果真的不如預期,對買方來說損失的就是等待的時間、與訂金的利息;這都還算是在可控與可預期之內。所以就看看自己願不願意去擔囉。牛杯杯0216 wrote:買車要德定時,交車期雖漫長又難捱但是至少還能預估交車期,有的人等的很開心有的人卻等得很焦慮,Q8連上市時間都未知的情況下就能付錢下定,說實話這不是我們這種平凡老百姓可以理解的!反正買到這等級的車,車庫裡應該不只一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