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信用卡的優惠必須要分6期以上累積滿10,000元, 才可以有送刷卡金.
我的問題是購物平台上銀行提供的分期都是 0 利率的.
這樣銀行不是虧上加虧嗎?
還是成立的條件是在購買時一次付清, 然後再去網銀辦需要利息的分期付款?
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分享一下.
謝謝
事後再辦銀行信用卡系統的分期多半要手續費與利息,對消費者不利。至於銀行賺甚麼?首先手續費用一定有賺,再來習慣分期購物久了,就會發現,慢慢一期期的帳單即使分期也會累積出很大的金額,這時消費者就可能被迫使用最低繳款,那銀行就賺更多。
一次付清的消費,信用卡持有者較會有警覺帳單金額與還款能力,進而在日後限縮消費,但分期付款消費在初期真的會失去警覺,等到幾個月後,各個分期消費的各期金額加在一起,就可能超過原本的還款能力,但這時信用卡持有者已經消費完成,日後除非不管個人信用,不然就得想法子繳清每一期的帳單,而循環利息就是最簡單,也最容易掉入的"陷阱"。
對消費者而言,只要有還款能力,就大方地盡量拿信用卡或者平台給的消費優惠,可以零利率分期就盡量用,可以拿刷卡金就盡量拿。相比以前,銀行給的回饋已經少很多了不用擔心銀行賺不到錢。
jack.wu wrote:
這邊我還是不懂, ...(恕刪)
回版主
我來舉實例說明
我在PCHOME 分期買過 紅米Note 4x
就是這家
http://www.pcstore.com.tw/junfeng/M32703553.htm
他的刷卡分期0利率
共有2種選擇
3期0利率 與 6期0利率
首先點 接受27家銀行
看看你要刷卡付款的信用卡是否在這27家銀行內
是就可以刷卡0利率
然後選擇其中一項付款
只要腦子正常
發卡銀行是6期0利率 27家銀行之中
應該都選6期0利率
來付清款項4150元
選好後刷卡付款
一樣是要付款4150給賣方
由信用卡發卡銀行支付給對方4150元
然後信用卡每月結帳日 寄出帳單時
你這個月發卡銀行就會跟你請這一期的帳款 691元
帳單付款到期日前要繳給銀行
否則要收利息
繳完6期共6個月後就沒你的事
那你會說銀行要賺啥
銀行賺拆帳佣金
銀行付款給賣方4150元之前
會跟賣方預扣雙方約定的傭金
通常是2%-3%
請參考網友解答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50505000011KK04981
假設是2%
銀行只須付給對方 4150-83=4067 元
就付清款項
銀行已經先賺2%
如過賣方不願意付款
銀行當然也不會接受刷卡0利率的交易
所以賣方會同意付拆款佣金給銀行
然後銀行還可逐月將分期的錢拿回
以每期691元算
第一個月繳的691元
銀行只借你一個月就拿回本金(借你幫你代繳給賣方)
第二個月繳的691元
銀行只借你兩個月就拿回本金
所以總利息 就是691元 借21個月的利息(1+2+3+4+5+6=21)
也等於 2418元 借半年的利息 (691*21/6=2418)
如果以活存1%來算
銀行只要付約12元的利息 給民眾
就可以賺拆款的83元
怎麼看銀行都是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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