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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消息] 華碩因Transformer Prime名稱在美挨告

[外電消息] 華碩因Transformer Prime名稱在美挨告

[外電消息] 華碩因Transformer Prime名稱在美挨告

玩具製造商孩之寶(Hasbro)已經在美國洛杉磯對電腦製造商華碩提出告訴,表示華碩產品使用它暢銷玩具Transformer的名稱,違反商標法,要求產品禁售以及損害賠償。

孩之寶是Transformer變型金剛玩具的製造商,Optimus Prime是其中一款暢銷玩具。孩之寶表示,華碩為了自己的利益,盜用它的智慧財產,它必須對華碩提告,展現自己打擊違法企業的決心。

有人認為,這兩種產品非常不同,消費者不容易將兩者混淆。一個是可以從人型變成車輛的機器人玩具,另一個是可以拆開與組合的電腦商品;一個色彩繽紛,另一個顏色為單調的鐵灰與紅銅;因此孩之寶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腳。

來源:HardwareThe Inquirer



2011-12-22 19:17 發佈

小惡魔情報員 wrote:
玩具製造商孩之寶(H...(恕刪)


可能美國小孩太笨
連平板跟玩具都分不出來
突然想到的......

son:PaPa, I want a transformer prime for my X'mas present.
dad:NO PROBLEM!

one week later~~

dad:Check it out,son! a brand new Optimus Prime!
son:......

另一種情況

son:PaPa, I want a Optimus Prime for my X'mas present.
dad:NO PROBLEM.

one week later~~

dad:Check it out,son! a brand new Transformer Prime!
son:... My Bumblebee can't plug into the dock.

感覺第一種情況比較慘
之前就覺得怪了,
用這名字,沒付點錢給美國人很奇怪.

gundamramon wrote:
孩之寶是Transformer變型金剛玩具的製造商,Optimus Prime是其中一款暢銷玩具。孩之寶表示,華碩為了自己的利益,盜用它的智慧財產,它必須對華碩提告,展現自己打擊違法企業的決心。

ccfan wrote:
之前就覺得怪了,用這...(恕刪)


光Transformer沒被美國原創者告 我就不可思議

我是希望告一告 不然台灣超沒創意的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一個3C產品,一個玩具.....
這樣會混淆???
看來米國人智商也沒多高啊!!!!
我也覺得碩命名Transformer很奇怪 沒被告更奇怪
結果現在是Prime被告了 簡直是奇怪中的奇怪

雖然我很喜歡TF101
不過我真的不喜歡啥變形金剛這種名稱
姑且不論為何被告
只是為何要這樣命名
Transformer是一個英文單字,憑甚麼告?
Prime更是一個形容詞,更憑甚麼告?

更何況孩之寶的變形金剛版權Transformer後面是有+s的Transformers
最好是你小孩吵著要Transformers的時候你會去買台平板電腦回來給他...

這件事就跟賣apple的水果商的被Apple電腦公司告一樣可笑...


SBAAK wrote:
Transforme...(恕刪)

感謝指點 原來Transformer還可以是很多意思
真的只是個單字

雖然被告不合理 不過我不想要聯想到那個機器人
整個設計質感就是完全不同
如果「Transformer」是商標,
那全世界賣變壓器的人不就等著被告翻了..@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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