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XXXX,
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Yahoo!奇摩的支持與愛護。
在此通知您,Yahoo!奇摩拍賣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之要求,
轉達以下訊息給您,若您對於以下說明有任何疑問,請您直接與該會之承辦人員聯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來函之訊息如下:
依電信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電信終端設備,應符合技術規範,並經審驗合格,始得輸入或販賣。
貴公司(商場)所販賣之電信終端設備,如行動電話(山寨機)、
家用無線電話機、GPS追蹤器(使用行動電話數據傳輸)…等器材,
依法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並貼有型式認證標籤,始得販賣。
違反上開規定者,
依電信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設備。
按電信法第49條第3項前段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貴公司(商場)所販賣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如FM發射器、無線耳機、無線麥克風、無線網卡、低功率無線對講機(發射功率1W以下)、控玩具、無線攝影機及無線監聽或竊聽…等器材,
依法亦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並貼有型式認證標籤,始得販賣。
違反前揭規定者,依電信法第6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
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拍賣商品編號:c606XXXXX(xXXXXXX)
貴公司於yahoo網站上商品:平板電腦(內含無線電模組須經ncc,
整機應經標準檢驗局認證合格),涉嫌販賣未經型式認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已違反上揭法規,如貴公司販賣之商品已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
請將上述拍賣商品之相關認證資料於 3 日內提出
(於刊登頁面中清楚標示商品廠牌、型號及型式認證號碼)
或自行下架,未提供資料者,3天後將視為違規案件移除,將不再另行通知。
發函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北區監理處承辦人:X先生
TEL:02-23433590
謝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第一次受到政府重視

NCC要對拍賣網站開鍘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