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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使用虛假證據,蘋果在德國訴三星侵權或許會翻案

幾天前,德國地方法院正式頒布初步禁令,三星電子將不得在除荷蘭之外的歐盟國家發售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也許大部分人都認為三星正在做垂死掙扎,但事情目前又出現了轉機。

據國外媒體Techcrunch報導,上週蘋果在德訴訟三星一案中所遞交的證據或存在虛假信息,這將導致三星有機會翻案。

Techcrunch援引荷蘭科技新聞網站Webwereld.nl的報導,通過比對蘋果向法院遞交的iPad 2和GalTab 10.1平板電腦對比照片,發現Galaxy Tab 10.1的尺寸與現實不相符合。

三星的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尺寸為10.1x6.9x0.34,而iPad 2的尺寸為9.5x7.31x0.34。

涉嫌使用虛假證據,蘋果在德國訴三星侵權或許會翻案

這張疑似被PS過的對比照片出現在蘋果提交的法律文件中的第28頁。這張圖片展示了蘋果iPad 2與Galaxy Tab的正面對比圖。蘋果表示這兩種產品的總體外觀非常接近,實際上,這張圖片中的Galaxy Tab與實際產品不一樣。蘋果律師提供的Galaxy Tab的照片被剪裁,而且比例縮小了。三星官方的比率為1.46,而圖片中的比率為1.36。這使Galaxy Tab的底部比實際要寬8%。這款被修改過的照片使Galaxy Tab更像iPad,iPad的比率為1.30。

此前德國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已頒布初步禁令,三星電子將不得在除荷蘭之外的歐盟國家發售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蘋果還要求法院頒布禁令,三星每侵犯一次最高罰款25萬歐元(35萬美元),如果繼續侵權,蘋果還要求監禁三星管理者。

兩者的侵權案件要追溯於四月份,蘋果曾向三星發起訴訟,指控後者的Galaxy系列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侵犯了前者的多項專利,而三星卻又立即展開反擊,指出蘋果產品侵犯了其在移動通訊領域的10項專利。

先不論及蘋果的上述篡改行為是否出於有意,但在德國的法庭審理此案期間,完整和真實的證據應當成為案件審理最起碼的要求。從目前的表象來看,蘋果似乎不太有利。蘋果用來起訴三星的Galaxy Tab 10.1圖片可能是過時的老照片,而且蘋果遞交虛假證據的行為會導致蘋果看上去更加“卑鄙”,這種“錯誤”將可能會導致案件的最終審理結果發生根本性變化。
消息來源:[Techcrunch]

恩~看來還有好戲可看了~
2011-08-16 14:49 發佈
我比較關心的是 .....

何時台灣才會上市呀 !!

再這樣搞下去上市時間更是遙遙無期了....

頭香捏 !!

Michael
抄襲的東西會因為放大或縮小一點就可以規避嗎?我想大小不是關鍵!

關鍵的是外型設計相似度!



我比較在意8.9何時在台灣鋪貨, 那個像不像ipad, 我真的不太在意哩! 我只要又輕, 又薄, 解析度高, 稱的久, 比ipad2小! 如果有其他牌子有這個特點, 也歡迎推薦, 我不太在意品牌. 我最在意的是到底我要再等多久才有這類的產品可用.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我覺得 只有大小有一點差別而已
根本不是重點
每個電腦機殼都幾乎一樣大那怎麼說???

重點是有沒有抄襲???
有沒有抄的太過火???

becool996 wrote:
抄襲的東西會因為放大...(恕刪)

可否先麻煩您畫一台一點都不像ipad的平板出來?我可以直接告訴你,只要是四邊型+有邊框,通通不及格,只要符合上述兩者,蘋果通通都能告,別說10.1,現在連xoom都中槍。
怎麼還是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16:10到底要怎樣才會像4:3?而且蘋果已經幫ipad的外形請好專利了,這種為了壟斷市場無所不用其極的行為,還有人幫他們說話?以後大家要買平板只剩ipad能買,一台五萬你都得買,這樣真的好?
好險蘋果沒做汽車,否則早晚連四個輪子或前輪轉向都會變成他們的專利...別說不可能,連ipad的外型都能請到專利了,還能夠真的拿出來告別人,他們為了壟斷還有啥做不出來?

featheringer wrote:
可否先麻煩您畫一台一...(恕刪)


對阿,好奇怪,XOOM的背面還有兩段的顏色,正面視訊鏡頭開孔位置也不同.

居然也告的下去

featheringer wrote:
可否先麻煩您畫一台一點都不像ipad的平板出來?我可以直接告訴你,只要是四邊型+有邊框,通通不及格,只要符合上述兩者,蘋果通通都能告,別說10.1,現在連xoom都中槍。...(恕刪)


個人認為不像的有Flyer(銀邊包裹,橫置左右各由白色背蓋組成邊框)、變形金剛(橫置左右皆各帶有明顯棕色邊框)、ACER A500(橫置上下皆帶有清楚銀邊),這樣你知道哪裡不像了嗎?蘋果提告的並不是平板4邊型造型侵權或有黑色邊框侵權。而是Galaxy Tab 10.1與XOOM樣式設計有顯著抄襲嫌疑。

台廠HTC、ACER、ASUS都知道要修改設計迴避了,硬要抄被告的就沒辦法了!

gg254612 wrote:
我個人是希望含果輸啦...(恕刪)


那中國呢@@?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becool996 wrote:
個人認為不像的有Fl...(恕刪)

你覺得不像又如何,沒去告asus和acer我覺得根本就只是這兩匹羊不夠肥。我就完全不覺得i9000像3GS、S2像IP4...但是那又如何,蘋果就沒去告三星了嗎?你要知道,之前蘋果在美國告了一大票三星手機侵權,其中有些不要說像不像,連正面雙螢幕甚至有實體qwerty鍵的類黑莓機種都照樣被蘋果告...事情都走到這樣了,我對於蘋果所謂的像不像早就放棄客觀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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