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怕供應廠商沒有道德把退貨品送到各大網購去...
你說的猶豫期,是指七天鑑賞期,你有七天的時間可以猶豫。
買了一隻手機不能開機檢查是否有問題,
那還鑑賞什麼呢?軟體也是商品的一部分。
所謂「七天鑑賞期」, 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例如:馬路上的推銷員),因為消費者無法真實觸摸到貨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才有這樣規定。
並且依據同法第十九條一項後段表示,消費者在辦理退貨時不需要任何理由,更不必負擔任何費用,賣家不得要求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回、吸收郵寄費,或銀行退款手續費等等。
我想網路上應該買不到一台全新的汽車吧?
好像沒有車商會做這賠本生意吧,根據19條
光運費就好幾萬,車商跟銀行不是慈善事業,不會做殺頭的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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