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igi wrote:
你強調6000元買個Kindle有什麼大不了的,很便宜啊!是沒錯啊,對美國人而言是真的便宜。在美國花錢不旦買得到東西,而且消費者權益也很受尊重保護。但同樣的東西,進口到台灣之後,售價是一樣的,但台灣的消費者權益往往沒有對等的提升
1) 如果你要講的真的只是 6000 元買個 Tablet 就很多的話... 那這台不是你的菜,
市場上目前所有平板也都不是你的菜, 更不要說 15,500 開始起跳的 iPad
到一個本來就不是你該來的市場來嫌東西太貴, 何苦呢?
2) 同樣價錢買同樣東西,
幹嘛 Amazon (如果) 賣到台灣來的話台灣消費者權益需要提昇到比美國本土的好?
全世界那麼多個國家, 就只有你台灣特例, 要特別待遇?
3) 「同樣的東西,進口到台灣之後,售價是一樣的」
Kindle Fire 現在沒進口到台灣, 甚至根本就連美國都還沒出貨
你這幾篇論述一整個是在腦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