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wrote:
實體店面7日內不能退貨???
你確定是這樣講的嗎???
實際情形是
根據消保法
1.3c商品實體店面若沒有提供展示機讓消費者實際操作
7日內消費者是可以要求退貨!!!
2.商品有問題7日內,店家有義務更換新品!
你確定實際情形是這樣?
消保法在這: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CategoryTree_Query_390.asp?SpecialID=416
請告訴我哪一條有寫到3C產品實體店沒展示機7日內可退貨?
lin761301 wrote:
根據消保法!
實體店面不適用7天退貨!
應該先公布是哪間店!
消保法沒寫到「實體店面不適用7天退貨!」,法律未規定部份,並不代表不適用
買手機=買賣契約>>>屬民法所規定
民法第1條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平常買東西買到瑕疵品,依照慣例賣方可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等於換貨)、或減少價金等等...。
當然如果「面板有這種類似油漬的狀況」是交易完成後才發生的,依規定只能送修,是否換新品屬自由契約的部份。
補上一句...誰叫你要買韓國貨所以板上一些人不支持你

m0m0m0x wrote:
你確定實際情形是這樣...(恕刪)
第三節 特種買賣
第十八條 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應將其買賣之條件、出賣人之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告知買受之消費者。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十九條之一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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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有規定網購跟登門推銷的購物行為......
一般門市似乎只有七日換貨,並無特別規定七日退貨~
GRD!G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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