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差點訂下去,不過女王反對,能用筆確實是很棒,這台缺點就是比較重715克,筆還要另外買。 。 。 。 ,小紅點的鍵盤網上看的到確買不到,好處是能支持筆寫,兩個USB接口(一小一大),還有mini HDMI,3-1讀卡,並能加密SD卡跟Data. 女王比較喜歡sony,所以昨天訂了Sony,15號前訂還送一個皮套和耳機(100加幣)。不過還是蠻喜歡這台的。 。 。
wasilinpapa wrote:其實看影片4:3很奇...(恕刪) 平板電腦對我是看工作相關文件的利器,4:3 才是王道。我沒無聊到有那麼多閒功夫一天到晚用Pad去看一堆沒營養的影片。要看電影,16:10 和 16:9也是很怪的比例,我還是喜歡電影院在用的 2.39:1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