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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交的平板可以退貨嗎?二手的

我覺得樓主還是先搞清楚東西是不是真的有問題。
如果東西真的有瑕疵存在,依樓主所說,因為買家很快就把有瑕疵的事情告知樓主了,
所以依法買家是有權利要求解約的,除非有下面三個例外狀況:
1.那個瑕疵無關緊要;
2.交易前樓主已經把東西的瑕疵告知買家;
3.因為買家的重大過失才在面交時沒發現那個瑕疵。

另外,買家要是告起詐欺會很麻煩的,當然成立的難度極高,但是過程會很麻煩,
還是建議樓主謹慎處理,惹上訴訟真的很麻煩。

法條貼給樓主參考:

民法
第 354 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
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
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 355 條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
保之責。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
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Rhuarc wrote:
我覺得樓主還是先搞清...(恕刪)


告刑事好像很輕鬆,狀紙寫一寫,被告就要跑得要死.

被告不成要反告誣告,也很難成立.

大大請問是這樣吧?小的是虛心指教.非酸.
zxctw wrote:
如果如上面很多人所說
問題都是買方要自負
就自己要賣2手時寫清楚
但敢寫嗎
一定不敢
因為會賣不出去



射後不理的賣家也是一種懊客,買家是不可能在面交的時候能做非常完整的測試。

建議樓主還是去了解一下,如果非常確認賣出前絕無此問題,且此問題也不太可能是剛好這幾天才自然發生,再主張是買家人為因素不給退也不遲。

個人在網拍買過不少二手3C產品,從沒遇過會射後不理的賣家(當然有的賣家還是會表現得心不甘情不願),除非他敢事先表明射後不理且我又很想跟他買。
我想關鍵是在

是否有「故意隱瞞瑕疵」這個點上

這個問題就看樓主自己...

如果不是你刻意隱瞞,根本什麼都不用鳥

反之

怕到時候真的會讓你悔不當初...如果對方真要搞到底的話
退不退其次~ 連電話都無視就有點....
至少先了解看是啥問題...

你會上來問就代表會怕會怛心~
有人說不用鳥他,你就完全放心嗎??


退八

高手如林 wrote:
今日我去跟別人面交我...(恕刪)
心中無鬼就正大光明退給別人;還能博得好名聲!

心中有鬼就不要來取暖!

智慧型產品如果好用你會賣?

除非是購入更好機型。

如我在9月份購入二手ifive x2 8.9"台灣PCHOME貨。

賣家給我發票,我一看日子距離他買才第10天,心中頓時大問號?

賣家很急,連我要做簡單測試都支吾其詞,躲躲閃閃!

我就簡單檢查外觀,流暢度;就交易了!

回到家大約2小時才測完所有功能。

發現一卡車問題,就簡單GOOGLE一下。

1.WIFI好弱

2.聲音好小

3.LINE會破音、斷斷續續

4.螢幕黃屏嚴重

5.玩遊戲卡頓到不行

6.頁面滑動比我的三星平板、IPAD3、還差非常多

7.播放影片不像我另2台可滿屏

8.螢幕旋轉過慢

9.解鎖螢幕有簡體字天氣預報

這台IFIVE X2 8.9"還是當時MOBILE01討論區最HOT的勒。

如果當下有2小時給我檢查,試問我會買嗎?

答案是不會!

原本是想買給我媽用的,最後把我IPAD3貢獻出去了!

後來我一直努力修改、查詢、刷ROM;上述問題只剩螢幕旋轉過慢!

試問有多少人,像我這樣認賠,又有多少人會去刷機?

導致我後來猛在X2討論區狂發如何修改步驟,最後還被版友虧,X2怎一天到晚再討論刷機阿?

我心中想你以為我願意嗎?

初衷不希望再有受害者!

目前IFIVE X2 刷ROM 名符其實的順暢。

最後奉勸:

如果有問題;給人家退是公道!

如果沒問題;給人家退是公義!

最多再找買家買而已!

千萬不要以身涉法,最後會吃虧的!

就連我最近購入台哥大tab3 8.0經我回家拿放大鏡檢驗,店家都只能乖乖讓我一直換到無瑕疵!

前後共換了5台!

你想你的情況會過關嗎?

對方打電話過來如你覺得怪且反應不過來,

請對方發訊息給你並陳述內容,你也以訊息回覆;

除了可充分思考回覆之外,尚可留下紀錄.


所以不要不接電話,有問題就是要解決,

不管退或不退,都是要給個答案.
ECL
我覺得不用吧

講難聽點
搞不好他摔到 變得怪怪的 想賴給你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幹嘛要面交然後意義為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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